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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银星能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97
      2016 年 10 月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马丽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167,715,261.48               9,361,883,473.56                          -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2,078,548.77               1,572,853,142.50                          -1.3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5,936,064.65                     4.37%           914,377,905.08                 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578,233.63                   177.91%          -47,718,593.73               116.5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802,571.35                  -136.83%          -59,909,834.84               114.2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36,583,009.13               -33.7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4                  177.91%                  -0.0881             -116.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4                  177.91%                  -0.0881             -116.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                   3.48%                   -3.05%                -1.7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4,349.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542,812.3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95,310.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21,231.80
合计                                                                         12,191,241.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51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铝宁夏能源集
                 国有法人              52.91%        286,597,495         207,273,702
团有限公司
简炼炜           境内自然人             1.66%            9,001,800
李莞生           境内自然人             1.66%            9,000,000
陈文健           境内自然人             1.30%            7,020,000
张燕             境内自然人             0.85%            4,594,509
陶建华           境内自然人             0.73%            3,973,122
林文威           境内自然人             0.45%            2,429,800
黄辉             境内自然人             0.40%            2,156,629
高飞             境内自然人             0.38%            2,047,615
南京盛世环宇投
                 境内自然人             0.38%            2,042,960
资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9,323,793 人民币普通股         79,323,793
简炼炜                                                                     9,001,8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1,800
李莞生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陈文健                                                                     7,0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20,000
张燕                                                                       4,594,509 人民币普通股          4,594,509
陶建华                                                                     3,973,122 人民币普通股          3,973,122
林文威                                                                     2,429,800 人民币普通股          2,429,800
黄辉                                                                       2,156,629 人民币普通股          2,156,629
高飞                                                                       2,047,615 人民币普通股          2,047,615
南京盛世环宇投资有限公司                                                   2,042,960 人民币普通股          2,042,9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除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期合并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货币资金                  188,108,666.17             329,735,263.50              -42.95%     注1
    应收账款                  455,664,570.45             253,765,153.06              79.56%      注2
    在建工程                   31,551,441.13              21,110,871.59              49.46%      注3
    短期借款                  410,000,000.00             269,000,000.00              52.42%      注4
    注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了42.95%,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金额大于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净额所致。
    注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了79.56%,一是新增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电费尚未结算;二是子公
司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公司一部分光伏设备销售款未收回所致。
     注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了49.46%,主要是太阳山风电场升压站扩容所致。
    注4: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52.42%,主要是本期新增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电费尚未结算,公司
通过银行贷款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所致。
     (二)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73,154.95            3,281,881.77              45.44%      注1
      销售费用                      16,280,134.52           10,818,451.11              50.48%      注2
      投资收益                      -2,508,915.42              81,328.19             -3184.93%     注3
      营业利润                     -71,505,675.58          -31,682,663.73             -125.69%     注4
      利润总额                     -48,674,507.83          -13,392,068.86             -263.46%     注5
      所得税费用                      242,199.80              934,236.69               -74.08%     注6
      净利润                       -48,916,707.63          -14,326,305.55             -241.45%     注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718,593.73          -22,032,988.41             -116.58%     注8
      少数股东损益                  -1,198,113.90            7,706,682.86             -115.55%     注9
    注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系本期制造业进项税额较少,缴纳的增值税增加,导致相应附加税费
增加。
    注2:销售费用增加系控股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公司本期光伏组件销售量增加,
运输费及包装费增加所致。
    注3:投资收益减少系合营企业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
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所致。
     注4:营业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风力发电企业遭受区域性整体限电,新能源发电收入下降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幅度较大所致。
     注5: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注4。
    注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风电收入减少,风电利润下降,当期所得税
费用减少。
     注7: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同注4。
     注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同注4。
    注9:少数股东损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因受区域性整体
限电影响,亏损较大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2,603,908.93      915,038,271.53            -30.87%   注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4,969,194.91      151,934,543.99            -34.20%   注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36,583,009.13      658,541,303.28            -33.70%   注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2,829,984.94      358,937,804.35            -43.49%   注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829,984.94      358,937,804.35            -43.49%   注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829,984.94     -358,937,804.35            43.49%   注6
    注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系本期补贴电费按月结算,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未结补
贴电费金额较大。
    注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原材料支出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金
额较大所致。
     注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同注1。
    注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长山头99MW风
电项目和太阳山五期风电项目款金额较大,本期主要支付积家井光伏发电项目款。
     注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主要原因同注4。
    注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减少使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获得审核通过。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2016 年 08 月 31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16-088)
     审会审核通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类型                                                             时间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铝宁夏能源
                                        控制下暂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风电类资产包括:宁夏银
                                        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的股权;拟兴建的乌兰哈达
                                        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和拟申请的
                                        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场项目规划;中铝宁夏能源子公司
                                        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的定边风电场等风力发电
                                                                                                                    承诺尚在履行中。其
                                        项目。中铝宁夏能源承诺:“(一)中铝宁夏能源已将所
                                                                                                                    中,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持有的银仪风电 50%的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进行
                                                                                                                    200MW 风电项目取得
                                        公开转让,挂牌日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
                                        17 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者,中铝宁夏能源同意于银仪
                                                                                                                    区经济发展局批复,并
                                        风电 2015 年度年报披露之日起一年内将中铝宁夏能源所
                                                                                                                    将该项目的建设主体
                                        持银仪风电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
                                                                                                                    确定为中铝宁夏能源
                                        (二)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和白兴庄风电场             2015 年
资产重组时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9999-12 集团有限公司。中铝宁
                                        100MW 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未正式申报项目立         12 月 31
所作承诺     有限公司                                                                                       -31     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项文件,经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将优先由上市公司作       日
                                                                                                                    将继续推进后续工作,
                                        为项目主体申请项目立项并具体建设和经营,如因法律法
                                                                                                                    并承诺于该项目建成
                                        规限制,上市公司未来无法作为该等项目主体申请立项或
                                                                                                                    且银仪风电公司注入
                                        实施该等项目或经审议决策后决定不参与该等项目,则中
                                                                                                                    银星能源后一年内,按
                                        铝宁夏能源将继续推进后续工作。中铝宁夏能源承诺于该
                                                                                                                    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
                                        等项目建成且银仪风电注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按照评估
                                                                                                                    格将该项目注入银星
                                        确定的公允价格将该等项目注入上市公司。(三)陕西西
                                                                                                                    能源。
                                        夏能源有限公司定边冯地坑风电场一期 49.5MW 项目已
                                        经建成;陕西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定边冯
                                        地坑风电场二期 49.5MW 项目的建设工作;陕西丰晟能源
                                        有限公司朱庄风电场 50MW 项目已经核准。中铝宁夏能
                                        源同意于银仪风电注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将所持陕西西
                                        夏能源股权、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以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陕西丰晟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
                    在此过程中不排除陕西西夏能源、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
                    源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浙商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根据中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   铝宁夏能源的承诺,其在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银星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除中铝宁夏能源外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星能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除中铝宁夏能源外的其他                          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
                                                                                 年 12 2017-1
深圳云帆信息技术    特定对象认购的银星能源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银星能源股票,已于
                                                                                 月 30 2-30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有权机                          2016 年 1 月 8 日解除限
                                                                                 日
股份有限公司;宝盈   构对本次银星能源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依其                          售。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    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公司;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1、业
                    绩承诺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
                    评估报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采用收益法定价的标的资
                    产(包括银星风电 100%股权、宁电风光 100%股权、神州
                    风电 50%股权以及中铝宁夏能源贺兰山风力发电厂、阿左
                    旗分公司和太阳山风力发电厂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在                            \"2014 年度已经完成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拟实现的归属于银                         润承诺事项。2015 年标
                    星能源的净利润分别为 4,615.43 万元、5,459.87 万元、                         的资产 4 季度遭受事前
                    6,358.00 万元及 10,032.79 万元。中铝宁夏能源承诺,上                        无法预知事后无法控
                    述标的资产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实现                         制的限电影响。经公司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
                    为 4,615.43 万元、5,459.87 万元、6,358.00 万元及 10,032.79                  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万元。如果本次交易于 2014 年度实施完毕,利润补偿期 20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间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利润未达到承诺利 年 02 2016-1 控股股东申请以现金
有限公司            润数的股份补偿(1)股份补偿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月 10 2-31                补偿方式履行〈发行股
                    专项审计报告,如果 6 项风电厂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 日                      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偿协议〉的议案》:中
                    累积数小于评估报告所对应的 6 项风电厂资产同期累积                           铝宁夏能源以现金补
                    预测净利润数,则银星能源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                          偿的方式补偿银星能
                    日起 5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中铝宁夏能源 6 项风电厂资                        源 2,694.4 万元。4 月
                    产在该期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累积预测净利润数的                            26 日,公司收到中铝宁
                    事实,并要求中铝宁夏能源补偿净利润差额。如果中铝宁                          夏能源 2694.4 万元补
                    夏能源须向银星能源补偿利润,中铝宁夏能源同意银星能                          偿款。
                    源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银星能
                    源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中铝宁夏能源以 6 项风电
                    厂资产认购的全部银星能源股份。(2)每年股份补偿数量
                    的确定①在利润补偿期间,如果须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应
                    回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回购股份数量=(截至当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期末 6 项风电厂资产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 6 项风电厂资产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以 6 项风电厂资
产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 6 项风电厂资产各年的预测
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注 1:前述实际净利润数
以 6 项风电厂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数确定;注 2:如果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票发行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均价,即
6.59 元/股,6 项风电厂资产的评估值为 117,660.82 万元,
认购的股份总数对应为 17,854.4492 万股;注 3:在逐年
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②如果利润补偿期内
银星能源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中铝宁夏能
源持有的银星能源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中铝宁夏能源回购
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
转增或送股比例)。③在利润补偿期内,如果须实施股份
回购,中铝宁夏能源应将回购股份在利润补偿期内的现金
分红返还银星能源。返还现金分红的计算公式为返还现金
分红=回购股份数×利润补偿期内每股现金红利。(3)在补
偿期限届满时,银星能源对 6 项风电厂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如期末减值额/6 项风电厂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
偿股份总数/6 项风电厂资产认购股份总数,则中铝宁夏能
源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
/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4)股份
补偿的实施①如果中铝宁夏能源须向银星能源补偿利润,
中铝宁夏能源需在接到银星能源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
内按照本条之规定计算应回购股份数并协助银星能源通
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该等应回购股份转移至银星能源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单独锁定。应回购股份转移
至银星能源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拥有表决权且
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
润归银星能源所有。在利润补偿期间,已经累积的单独锁
定的应回购股份不得减少。②银星能源在利润补偿期限届
满且确定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应回购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
手续后,应在两个月内就本协议项下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
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银星能源将
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专户中存放的
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银星能源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
定向回购议案,则银星能源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中铝宁夏能源,中铝宁夏能源将在接
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前款约定的存放于银星能源董事会
设立的专门账户中的全部已锁定股份赠送给银星能源股
东大会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
除中铝宁夏能源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
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中铝宁夏能源持有的股份数后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星能源的股本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了维护 2013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银星能源经营的独立性, 保护银星能源其他股东的合法          年 07 9999-1 截至目前,该承诺仍在
有限公司           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保证做到银星能源人 月 25 2-31            履行过程中。
                   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完整。日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承诺:中铝宁夏能源
                   已就目标资产中涉及需直接转让给银星能源的债务向相
                   关主要债权人发出将该等债务转移至银星能源的征询函。
                   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非股权类资产债务金额合计 23.63
                   亿元,回函同意转移的债务金额合计 23.07 亿元,同意率
                   为 97.76%。中铝宁夏能源承诺,在本次重组获得批准之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年 07 2014-1 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
                   后、资产交割之前通知或公告相关债务人;如部分债务转
有限公司                                                                     月 25 2-31     行完毕。
                   移未能取得债权人同意函并因此给银星能源造成任何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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