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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银星能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56
                         2015 年 10 月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许峰                      董事长                  出差                       吴解萍
韩晓东                    董事                    休假                       马桂玲
温卫东                    董事                    辞职                       无
    公司负责人许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亮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235,100,157.83                9,528,160,717.90                         -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67,851,752.65                1,689,884,741.06                         -1.3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4,391,492.38                     -17.54%          887,415,322.79               -1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45,571.15                   -328.77%          -22,032,988.41                16.0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7,475,387.53                   -114.94%          -27,962,804.79                30.2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58,541,303.28                -0.1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2                 -154.15%                  -0.0407                1.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2                 -154.15%                  -0.0407                1.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                   -0.71%                  -1.31%                 0.7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051,499.9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1,056.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80,627.23
合计                                                                             5,929,816.3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92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铝宁夏能源集
                  国有法人              52.91%      286,597,495       207,273,702
团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工商
银行-鑫龙 81 号 其他                    1.51%        8,200,000         8,200,000
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河证券股
                  国有法人               1.11%        6,000,000         6,000,000
份有限公司
深圳云帆信息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        5,900,000         5,900,000 质押                  5,900,000
术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
                  国有法人               1.07%        5,800,000         5,800,000
限公司
宝盈基金-招商
银行-宝盈定增
                  其他                   1.07%        5,800,000         5,800,000
12 号特定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
陈文健            境内自然人             0.83%        4,500,000
浙商证券-工行
-浙商汇金精选
                  其他                   0.80%        4,350,000         4,350,000
定增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华领
                  其他                   0.66%        3,552,237
先策略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施玉庆            境内自然人             0.49%        2,677,596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9,323,793 人民币普通股           79,323,793
陈文健                                                               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领
                                                                     3,552,237 人民币普通股            3,552,237
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施玉庆                                                               2,677,596 人民币普通股            2,677,596
林文威                                                               2,478,880 人民币普通股            2,478,880
武盼盼                                                               1,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0,000
方大卫                                                                 800,02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20
马文虎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李宝利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郑强                                                                   646,920 人民币普通股             646,9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金额           年初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货币资金                 373,160,447.27     537,171,520.81        -30.53%                  注1
  应收票据                 55,106,798.00      16,430,000.00         235.40%                  注2
  预付款项                 35,793,164.23      62,497,228.27         -42.73%                  注3
  其他应收款               29,438,434.27      43,665,349.86         -32.58%                  注4
  存货                     180,553,039.98     354,876,753.03        -49.12%                  注5
  在建工程                 679,277,542.33     377,637,929.32        79.88%                   注6
  工程物资                 226,331,843.41     888,772.94            25365.65%                注7
  开发支出                 2,699,872.31       1,784,199.82          51.32%                   注8
  预收账款                 19,267,666.22      4,414,235.90          336.49%                  注9
  应付职工薪酬             4,851,237.91       3,497,924.86          38.69%                  注10
  其他应付款               43,994,459.50      121,352,022.60        -63.75%                 注11
  其他流动负债             6,714,000.00       5,114,000.00          31.29%                  注12
  预计负债                 6,274,628.00       12,274,628.00         -48.88%                 注13
     注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太阳山五期风电场、长山头99MW风电项目支出所致;
     注2: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7月-9月结算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3:预付账款减少主要系合同结算所致;
     注4:其他应收款减少系本期收回应收回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注5:存货减少系产品完工销售所致;
     注6: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太阳山五期风电场、长山头99MW风电项目建设所致;
     注7:工程物资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为开工建设长山头99MW风电项目所备的风力发电设备;
     注8:开发支出增加主要系2.5MW风机试验平台及兆瓦级测试项目支出所致;
     注9:预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履行销售合同增加的预收货款所致;
     注10: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7月-9月补提的社会保险费所致;
     注11: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归还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欠款所致;
     注12:其他流动负债增加是将预计一年内结转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款转入所致;
     注13:预计负债减少系支付了原来已确认的预计负债所致。
     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71,839.13      1,855,533.93        -31.46%             注1
 资产减值损失                       0.00              691,318.46          -100.00%            注2
 投资收益                           -122,128.53       -986,706.13         87.62%              注3
 营业利润                           -41,547,690.16    -22,736,392.10      -82.74%             注4
 营业外收入                         8,543,066.51      16,173,807.63       -47.18%             注5
 营业外支出                         1,420,135.12      -693,080.99         304.90%             注6
 利润总额                           -34,424,758.77    -5,869,503.48       -486.50%            注7
 所得税费用                         -837,568.66       2,258,542.87        -137.08%            注8
 净利润                             -33,587,190.11    -8,128,046.35       -313.23%            注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545,571.15    -7,357,299.79       -328.77%           注10
 少数股东损益                       -2,041,618.96     2,825,551.78        -172.26%           注11
     注1: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系7月-9月应缴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注2: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系7月-9月资产未发现有减值迹象,未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注3:投资收益增加系联营企业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本期亏损减少所致;
     注4:营业利润减少系7月-9月风资源状况较差导致营业收入降低幅度较大所致;
     注5: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7月-9月收到的增值税返还额减少所致;
    注6: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7月-9月部分分、子公司受市场影响,发生暂时的间歇性停产造成停
工损失所致;
     注7:利润总额减少原因同注4;
     注8:所得税费用减少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注9:净利润减少原因同注4;
     注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原因同注4;
    注11: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月-9月风资源状况
较差而盈利水平较低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5年5月25日、6月2日、6月9日、6月16日、6月24日、7月2日、7月9
日、7月16日、7月24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
展公告》。
   2015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
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8日起复牌。
   截至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05 月 22 日
                                         2015 年 05 月 25 日
                                         2015 年 06 月 02 日
                                         2015 年 06 月 09 日
                                         2015 年 06 月 16 日
                                         2015 年 06 月 24 日
                                         2015 年 07 月 02 日
如前所述。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7 月 09 日
                                         2015 年 07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24 日
                                         2015 年 08 月 01 日
                                         2015 年 08 月 08 日
                                         2015 年 08 月 15 日
                                         2015 年 08 月 18 日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根据中
                             铝宁夏能源的承诺,其在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银星能
                             源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银星能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除中铝宁夏能源外                 2014 年 12
                中铝宁夏                                                                                   截至目前,该承
                             的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银星能源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 2014 年 12 月 30 日至
                能源集团                                                                                   诺正在履行过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月 30 日        2017 年 12
资产重组时所    有限公司                                                                                   程中。
                             相关有权机构对本次银星能源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                 月 30 日
作承诺
                             要求的,依其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约定。\"
                中铝宁夏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1、                     利润补偿     2014 年度已经
                                                                                 2014 年 02
                能源集团 业绩承诺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                     期间为       完成利润承诺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产评估报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采用收益法定价的标                     2014 年、 事项。该业绩承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资产(包括银星风电 100%股权、宁电风光 100%股权、            2015 年、 诺将继续履行。
神州风电 50%股权以及中铝宁夏能源贺兰山风力发电                2016 年。
厂、阿左旗分公司和太阳山风力发电厂全部资产及相关
负债)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拟实现的
归属于银星能源的净利润分别为 4,615.43 万元、5,459.87
万元、6,358.00 万元及 10,032.79 万元。中铝宁夏能源承
诺,上述标的资产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4,615.43 万元、5,459.87 万元、6,358.00 万元及
10,032.79 万元。如果本次交易于 2014 年度实施完毕,
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利润未
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股份补偿(1)股份补偿根据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如果 6 项风电厂资产在利润
补偿期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累积数小于评估报告所对应的 6 项风电厂
资产同期累积预测净利润数,则银星能源应在该年度的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中铝宁夏
能源 6 项风电厂资产在该期间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累
积预测净利润数的事实,并要求中铝宁夏能源补偿净利
润差额。如果中铝宁夏能源须向银星能源补偿利润,中
铝宁夏能源同意银星能源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回购其持
有的一定数量的银星能源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
中铝宁夏能源以 6 项风电厂资产认购的全部银星能源股
份。(2)每年股份补偿数量的确定①在利润补偿期间,
如果须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应回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
如下:回购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 6 项风电厂资产累
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6 项风电厂资产累积实
际净利润数)×以 6 项风电厂资产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
限内 6 项风电厂资产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
股份数量注 1:前述实际净利润数以 6 项风电厂资产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确定;
注 2:如果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均价,即 6.59 元/股,6 项
风电厂资产的评估值为 117,660.82 万元,认购的股份总
数对应为 17,854.4492 万股;注 3: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
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②如果利润补偿期内银星能源以
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中铝宁夏能源持有的银
星能源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中铝宁夏能源回购股份的数
量应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
或送股比例)。③在利润补偿期内,如果须实施股份回购,
中铝宁夏能源应将回购股份在利润补偿期内的现金分红
返还银星能源。返还现金分红的计算公式为返还现金分
红=回购股份数×利润补偿期内每股现金红利。(3)在补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期限届满时,银星能源对 6 项风电厂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如期末减值额/6 项风电厂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
           偿股份总数/6 项风电厂资产认购股份总数,则中铝宁夏
           能源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
           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4)
           股份补偿的实施①如果中铝宁夏能源须向银星能源补偿
           利润,中铝宁夏能源需在接到银星能源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条之规定计算应回购股份数并协助银
           星能源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该等应回购股份转移
           至银星能源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单独锁定。应
           回购股份转移至银星能源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
           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
           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银星能源所有。在利润补偿期间,
           已经累积的单独锁定的应回购股份不得减少。②银星能
           源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且确定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应回购
           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手续后,应在两个月内就本协议项
           下全部应回购股份的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股
           东大会通过,银星能源将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
           向回购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若银
           星能源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议案,则银星能源
           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中铝
           宁夏能源,中铝宁夏能源将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将前
           款约定的存放于银星能源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中的全
           部已锁定股份赠送给银星能源股东大会赠送股份实施公
           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中铝宁夏能源以外的
           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
           除中铝宁夏能源持有的股份数后银星能源的股本数量的
           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铝宁夏能源
           控制下暂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风电类资产包括:宁夏
                                                                                 (1)中铝宁夏
           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的股权;拟兴建的乌兰
                                                                                 能源集团已将
           哈达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和拟
                                                                                 所持有的宁夏
           申请的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场项目规划;中铝宁夏能
                                                                                 银仪风力发电
           源子公司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的定边风电场等
                                                                                 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项目。中铝宁夏能源承诺:\"1、自本次重组预
中铝宁夏                                                                         50%股权在北
           案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中铝宁夏能源将对外处置持有的 2014 年 02
能源集团                                                                         京产权交易所
           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的股权,处置价格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挂牌进行公开
           不低于该股权的评估价值。2、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项
                                                                                 转让,目前正在
           目、乌兰哈达风电场项目和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生产加工
                                                                                 挂牌交易期间
           项目目前均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未正式申报项目立项文
                                                                                 内;(2)其余承
           件。中铝宁夏能源未来确保不会作为项目主体申报上述
                                                                                 诺仍在履行过
           项目立项或进行任何项目建设和运营,并自本承诺出具
                                                                                 程中。
           之日起开始逐步将项目相关工作转移由上市公司承担,
           最迟于 2015 年底前全部移交完成。移交完成后,中铝宁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夏能源将不再参与上述项目的任何工作。如上市公司未
                        来无法承接、参与该等项目或经审议决策后决定不参与、
                        不承接该等项目,则中铝宁夏能源亦将不再推进项目立
                        项及后续工作。3、中铝宁夏能源全资子公司陕西西夏能
                        源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定边冯地坑风电场一期 49.5MW 项
                        目的建设工作和定边冯地坑风电场二期 49.5MW 项目、
                        白兴庄风电场 50MW 项目、朱庄风电场 50MW 项目的
                        前期工作。中铝宁夏能源正在和陕西地方电力(集团)
                        有限公司洽谈有关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合作事
                        项,待股权合作事宜确定后,中铝宁夏能源同意在六个
                        月内将所持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
                        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如上述转让行为涉及适用《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或上市
                        公司经内部审议决策决定不受让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则本公司承诺于收到上市公司决定之日起一年内
                        完成该等股权的对外处置。在此过程中不排除陕西西夏
                        能源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除风电类资
                        产外,中铝宁夏能源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中铝
                        宁夏能源承诺,将尽一切之可能之努力,使中铝宁夏能
                        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光伏发电类业务。以此
                        为目的,中铝宁夏能源将在未来五年内将光伏发电及相
                        关产品生产类资产和业务对外出售,以消除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同业竞争。如果五年内无法将相关资产和业务卖
                        出,中铝宁夏能源将于一年内以评估值收购上市公司拥
                        有的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相关资产和业务。\"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了维
               中铝宁夏 护银星能源经营的独立性, 保护银星能源其他股东的合                      截至目前,该承
                                                                             2013 年 07
               能源集团 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保证做到银星能                      诺正在履行过
                                                                             月 25 日
               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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