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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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在公司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8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徽国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开放式技术合作平台,集聚优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公司以聚酰亚胺实验室现有实验设备、仪器等实物资产和部分现金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投资设立安徽国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聚酰亚胺材料是公司 “十四五”期间重点培育业务,也是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项目。为有利于聚酰亚胺材料项目建设和运营,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与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在新站高新区以现金分期出资6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子级聚酰亚胺材料生产基地。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投资设立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