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云 江涛 刘广明 张辉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