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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东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并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判断所需要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认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慎重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表决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927000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提名委员会00

3.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董监高履职、关联

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13项。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年2月17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就继续开展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2项。

2. 2023年3月22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就聘任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等事项发表了6项独立意见。

3. 2023年4月25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2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3年9月14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就开展烧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2项。

6.2023年10月26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上,就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会议就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事宜进行了研究,并与相关部门在中长期激励、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及建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长期关注公司人才战略,并在如何建设“人才供应链”、完善选拔任用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有关建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内容及召开日期等具体信息已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等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规范运作、

人才战略、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等座谈交流,了解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前期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产供销、项目建设、关联交易、风险防控、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信息。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报告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规范运作、风险规避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八、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前,进行事前了解调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的积极配合,本人表示感谢。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东宁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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