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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4,928,98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酒鬼酒股票代码00079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汤振羽宋家麒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酒鬼酒大厦13楼证券事务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酒鬼酒大厦13楼证券事务部
传真0731-881860050731-88186005
电话0731-881860300731-88186030
电子信箱jgj000799@126.comjgj000799@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白酒系列产品,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依托“地理环境的独有性、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包装设计的独创性、酿酒工艺的始创性、馥郁香型的和谐性、洞藏资源的稀缺性”六大优势,成就了“内参”、“酒鬼”、“湘泉”三大 系列产品。“酒鬼”、“湘泉”为“中国驰名商标”,酒鬼酒为“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1,826,171,654.941,511,902,797.7020.79%1,186,883,89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608,304.59299,495,662.8064.15%222,678,84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9,705,731.51287,367,419.5353.01%195,178,76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0,153,032.19381,909,590.49148.79%212,256,716.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1300.921764.15%0.68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1300.921764.15%0.68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63%13.02%5.61%10.70%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4,337,013,154.323,228,583,367.0434.33%2,870,051,53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57,127,424.682,430,454,325.0317.56%2,179,632,434.9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12,565,662.59409,597,108.15404,979,031.79699,029,85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71,792.1388,460,275.53146,242,291.03160,833,94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887,048.2290,272,806.8690,406,492.86164,139,383.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81,481.16281,119,426.39286,236,963.22430,478,123.7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9,88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2,52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皇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1.00%100,727,291100,727,29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3.80%12,362,97212,362,97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29%7,443,3937,443,393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1.04%3,375,2983,375,298
赵建平境内自然人0.92%3,000,0003,000,000
纪菁境内自然人0.88%2,864,2962,864,29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盘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6%2,800,0182,800,0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3%2,700,0332,700,033
张寿清境内自然人0.75%2,450,0002,45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4%2,399,5632,399,563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前十名社会流通股东之间、流通股东及法人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社会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皇有限公司100,727,291人民币普通股100,727,29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2,362,972人民币普通股12,362,97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443,393人民币普通股7,443,393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75,298人民币普通股3,375,298
赵建平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纪菁2,864,296人民币普通股2,864,29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盘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800,018人民币普通股2,800,0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700,033人民币普通股2,700,033
张寿清2,450,000人民币普通股2,45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99,563人民币普通股2,399,563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前十名社会流通股东之间、流通股东及法人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社会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酒鬼酒“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决胜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在总结传承、接续创新、继往开来的新历史时点,酒鬼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中国文化酒的引领者”为战略使命,以“中国文化白酒第一品牌”为战略愿景,紧紧抓住白酒高端、次高端扩容的机遇,坚持品牌引领、品质固本、营销筑基,针对性的开展了强管理、促生产,强品牌、调结构,强布局、拓市场等富有成效的经营措施,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全面发展。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2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0.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64.15%。2020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拉动

公司坚持以“中国文化酒的引领者”为战略使命,围绕酒鬼酒馥郁香品牌定位,明确了品牌建设年度战略目标 ,聚焦“聚势(聚品牌高度,聚品牌氛围))”“造事(事件营销)”“拓市(消费者促销活动,品鉴会)”三个方向,优化了品牌传播策略,提升了品牌推广形式,丰富了消费者活动方式,助推了品牌价

值提升。通过持续品牌投入和一系列品牌建设举措、酒鬼酒品牌价值得到快速提升,在2020年华樽杯评选中,酒鬼酒的品牌价值评定为396亿,较2019年的318亿,提升了25%,内参品牌价值279亿;内参酒被评为中国四大高端文化白酒品牌;红坛酒鬼被评为中国馥郁香型白酒领袖品牌;传承酒鬼荣获中国十大经典明星单品。根据凯度消费调研显示,消费者购买转化率提升了32%,品牌忠诚度提高了40%。

(二)优化市场布局,推动渠道变革

2020年,公司实施六大举措,全力以赴开拓市场,战胜疫情影响,保持了经营业绩的较快增长。

一是依靠模式创新、一地一策实现客户快速布局,省内基本实现扁平化。湖南县级市场覆盖率由年初的48.3%提高到了年末的73.6%。二是夯实渠道基本盘,快速提高核心终端覆盖,省外市场核心终端大幅提升。核心终端网点达到8347家,同比增长73%。

三是优化产品结构,停止麻袋瓶包销类产品开发,清晰产品主线。随着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2020年,52度内参酒、红坛酒鬼、传承酒鬼销售占比分别提升到26%、12%和7%,战略大单品已具备雏形。

四是实行有效的市场管控产品提价控盘。

五是快速构建专卖店体系,优化专卖店形象。酒鬼全年新开专卖店93家,达到了176家。内参全年新开专卖店65家,达到了88家。

六是大力推进会议营销,推动品牌价值提升,促进全国招商布局,大力推进厂商一体、共建共享,结成了紧密的厂商命运共同体。2020年,公司加强厂商合作开拓市场,全国省会级城市覆盖率达97%,地级城市覆盖率由年初的56%提高到了年末的62%,

(三)推进“国标”发布,加快园区建设

公司积极推动“馥郁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发布进程,馥郁香型已位列中国白酒十一大国标香型。以此为契机,利用湘西州和湖南良好的资源禀赋,高标准规划馥郁香型白酒产区格局,打造中国馥郁香型白酒特色产区,做大做强湘酒产业,将酒鬼酒打造成湖湘文化名片和湘酒第一品牌。

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加快新建生产三区项目的建设,扩大曲酒产能、以保障实现中期销售目标的基酒供应。目前酒鬼酒生产三区一期工程建设已经启动。设计已完成招标,下一步将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审查和签订。生产三区二期工程可研报告已进行内部评审,整体项目按照原定计划推进中。

生产三区的建设,在工艺设计上,把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有机结合,将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率,由手工操作向机械化、智能化迈进,促进产量、质量同步提升。

(四)强化内控管理,促进改革发展

公司继续推进激励机制、考核约束机制、分配机制、选人用人机制的创新和改革,建立以绩效和价值为导向的长效机制,形成“共创价值、共同成长、共享馥郁”的创业文化,构建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共同价值体系。

公司管理机构由5大中心改组为6大中心、3个部门。合并酒鬼和内参销售管理中心成立销售管理中心;新成立企业文化中心、技术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强人员梯队建设,组织多项专业培训,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不断合理优化队伍,促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加强日常监督,合理授权,审批权限逐步前移,提升工作效率。

(五)加强团队建设,提升管理效率

新经济态势下,人才的竞争已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而核心人才的培养对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更起到了战略性的作用。公司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推动人才体系发展,进一步加强人员梯队建设,组织多项专业培训,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不断合理优化队伍,促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加强日常监督,合理授权,提升工作效率。

(六)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精准扶贫

2020年,是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年,公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中粮集团“忠于国计、良于民生”国企担当,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做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工作。公司通过定点帮扶促进村办企业发展、通过驻村帮扶发展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帮扶促进深度合作,大力帮助贫苦户、贫困村脱贫。教育扶贫上我们持续开展对贫困学生“金秋助学”;携手“蓝图公益基金会”致力于开展贫困落后地区青少年儿童海洋教育、素质教育。

公司选择泸溪县马王溪村的鑫隆陶瓷厂、保靖县金锋陶瓷厂、寰宇陶瓷厂、欣晟科技有限公司和三湘印务公司成为酒瓶和包装物的供应商,全年开展原辅材料本土化采购,资金支出达1.52亿元,拉动就业2850人,为湘西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内参系列572,303,317.32528,880,286.0792.41%72.88%77.74%2.52%
酒鬼系列1,013,613,131.50804,500,040.3179.37%0.82%-0.42%-0.9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按照新收入准则,将商品交付之前客户已经支付的合同对价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其中增值税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示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期初合同负债金额182,463,473.80元,调增期初其他流动负债金额23,720,251.59元,调减期初预收款项金额206,183,725.39元;调增期末合同负债金额719,494,756.32元,调增期末其他流动负债金额90,538,687.12元,调减期末预收款项金额810,033,443.44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增期初合同负债金额380,870,879.03元,调增期初其他流动负债金额49,513,214.27元,调减期初预收款项金额430,384,093.30元;调增期末合同负债金额692,876,147.75元,调增期末其他流动负债89,508,352.40,调减期末预收款项782,384,500.15元。
将“销售费用-运输费”调整到“主营业务成本”列示合并利润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列示运输费金额增加12,848,120.92元,本期销售费用中列示运输费金额减少12,848,120.92元。 母公司利润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列示运输费金额增加70,361.81元,本期销售费用中列示运输费金额减少70,361.81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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