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武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8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号)

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要提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第一章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概况 ...... 2

一、发行人概况 ...... 2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2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3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 5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 5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5

四、督促发行人信息披露 ...... 5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5

六、督促履约 ...... 5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6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 6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 ...... 7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8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

二、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8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9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 9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9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10

一、增信措施情况 ...... 10

二、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0

第七章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1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1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1

第八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一、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九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3

第十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十一章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情况 ...... 15

第十二章其他情况 ...... 19

第一章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中文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WUYICO.,LTD.法定代表人:林志英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国武夷股票代码:000797注册资本:

157,099.8213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号置地广场

层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0591-88323721传真:

0591-88323811互联网网址:www.chinawuyi.com.cn电子信箱:gzb@chinawuyi.com.cn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劳务合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综合开发;物业管理;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电梯的销售;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2015年11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39号”文核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公司”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本期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采用一次全额发行,不分期。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

中武债”)。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为人民币4.9亿元。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5年12月7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与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

日,若投资者在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2020年每年的

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2022年每年的12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12月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票面利率为5.58%。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年末,若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兴业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核查发行人发生的重大情况,并就发行人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发行前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约定,及时划入专项账户,并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储存、使用。

四、督促发行人信息披露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兴业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并就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促。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期内,兴业证券已及时披露了相关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六、督促履约报告期内,兴业证券已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

中武债”债券利息,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国际工程承包业务2020年,公司实现国际工程承包业务营业收入

16.0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70%,完成年度计划18亿元的89.11%;毛利率10.65%,较上年同期下降0.78个百分点;2020年,公司国际工程10个新中标项目合同金额26.78亿元;完成施工产值

18.01亿元,其中肯尼亚

7.93亿元、埃塞俄比亚

4.19亿元、乌干达

2.50亿元。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2020年实现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33.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26%,完成年度计划32.4亿元的104.17%;结转建筑面积约17.61万㎡;本期毛利率58.70%,比上年同期增长

26.03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

32.57万㎡,完成年度计划

51.25万㎡的63.55%。

(三)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819,649,302.68100%5,225,532,983.22100%11.37%
工程承包业务1,603,540,303.9127.55%2,074,807,104.6439.71%-22.71%
房地产开发业务3,375,718,931.3058.01%2,715,968,296.9551.97%24.29%
商业贸易业务721,803,946.9312.40%319,150,635.646.11%126.16%
劳务、技术服务26,231,110.600.45%21,526,165.030.41%21.86%
物业管理等51,392,600.340.88%45,186,769.170.86%13.73%
租赁及其他业务40,962,409.600.70%48,894,011.790.94%-16.22%

(四)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行业分类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工程承包业务1,409,346,383.8638.82%1,837,967,780.3545.31%-6.49%

房地产开发业务

房地产开发业务1,406,913,490.3238.76%1,828,557,145.3645.07%-6.31%
商业贸易业务702,106,182.8219.34%296,373,375.417.31%12.03%
劳务、技术服务19,505,810.200.54%18,650,104.300.46%0.08%
物业管理等33,124,360.080.91%35,072,859.690.86%0.05%
租赁及其他业务59,025,959.021.63%40,228,351.970.99%0.64%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根据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告,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末/2020年2019年末/2019年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819,649,302.685,225,532,983.221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574,626.29359,147,265.84-2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2,258,137.48343,894,675.60-1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3,304,748.90-1,447,374,858.62218.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260.2058-16.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210.2046-15.88%
总资产23,353,697,870.4220,273,012,521.931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51,961,053.525,597,743,587.47-4.3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89,203.3683,987.336.21%
流动比率165.10%155.10%10.00%
资产负债率74.76%70.71%4.05%
速动比率44.43%41.42%3.01%
EBITDA全部债务比10.20%5.86%4.34%
利息保障倍数1.31.32-1.52%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4-1.91309.4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31.69-23.08%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中国证监会〔2015〕2439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15年12月7日发行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4.9

亿元,发行期限

年,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武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专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经核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债权人偿还日期偿还金额(万元)
偿还借款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2015-12-0937,860.28
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2015-12-09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2018-09-20848.97
合计48,709.25

二、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正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均通过专项账户进行,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本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于按期足额支付有息负债的到期本息,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指标(合并口径)2020年末/年度2019年末/年度
资产负债率(%)74.7670.71
流动比率1.651.55
速动比率0.440.41
EBITDA利息倍数1.31.69

从短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55和

1.65,流动比率有所上升,处于良好水平。速动比率分别为0.41和0.44,受公司所在国际工程承包和房地产行业影响,发行人存货金额较高,导致速动比率较低,但依然处于行业中上水平。

从长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0.71%和

74.76%,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良好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最近两年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

1.69和1.3,整体债务保障系数较高,利息按期偿付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偿还利息,偿债意愿正常,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充足,偿债能力较强。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增信措施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发行人的经营收入。

二、偿债保障措施情况本期债券的主要偿债保障措施有:1、设立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户;2、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5、严格的信息披露。

目前,发行人已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没有重大变化。2020年度,发行人不存在未按时偿还债券本金或利息情形,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一致。

第七章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本期债券均为无担保债券,未设置担保、抵押等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发行人已设立募集资金和偿债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为全体债券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严格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动,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执行,未对债券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八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发行人已于2020年12月7日支付了第五个计息年度的利息以及回售部分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

第九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无。

第十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发行人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10:00-12:00在发行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同意该议案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0.00%;反对该议案的本期债券

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

0.00%;无弃权票。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上述议案未获得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同意,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发行人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00-12:00在发行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同意该议案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0.00%;反对该议案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0.00%;无弃权票。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上述议案未获得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同意,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第十一章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

5.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0.27亿元。

二、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诉厦门聚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999年2月借款1600万元及利息和本公司担保案,要求本公司承担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厦门九州大厦第二、三层商场(5113.48㎡)之外的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债权已几经转手给莆田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2,5002016年7月15日和2016年7月1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和派专人向厦门中院送达《关于扣划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857756.03元存款的执行异议》。2019年10月23日,福建省高院裁定撤销(2018闽02执异92号执行裁定书,发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2020年5月26日厦门中院组织法庭调查,2020年7月22日再次参加法庭调查,目前等待法院结果。厦门中院已作出(2001)厦经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在抵押物价值之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厦门中院2016年6月30日作出的(2001)厦经执字第242-3号《执行裁定书》,扣划中国武夷银行存款4,857,756.03元。本案抵押物九州大厦第二、三层商场2004年5月由厦门中院在未通知中国武夷且评估报告过期的情况下以约1114万元进行变卖,变卖程序违法。2016年7月15日,中国武夷就扣划事项向厦门中院提出书面异议,2018年9月19日,厦门中院驳回了执行异议。中国武夷向省高院申请复议。2019年10月23日,福建省高院裁定撤销(2018)闽02执异92号执行裁定书,发回厦门市。
建瓯武夷反诉佳日公司应退还超领土地款及利息和代垫费用共计8231万元。8,231一审已判决判决佳日公司退回公司垫付的税费246万元。对于佳日公司应付建瓯武夷公司的246.2万元,建瓯武夷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向建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财产可执行,法院于2020年1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福建省佳日置业有限公司以建瓯武夷未按公司设立合同的约定支付增加的规划建筑面积的土地款、以及拖欠支付土地款为由,于2016年1月14日向建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瓯武夷支付土地款,并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2,9882017年12月15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2020年5月7日佳日公司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0年7月1日,南平中院以(2020)闽07民申32号立案审查。法院判决建瓯武夷公司应当支付佳日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万元、超出合同约定面积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351.4万元,合计约551.4万元。2020年7月22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福建省建瓯佳日置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建瓯武夷公司应付佳日公司的551.4万元,佳日公司未申请执行,已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

请。

请。
香港高等法院编号1363/2008:福岛建设有限公司(我司持股比例60%)诉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要求归还借款。212.852019年12月9日,原诉庭对本案进行审理。2020年6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发出判决书,判决福岛公司胜诉,大岛公司须向福岛公司支付欠款270万港元、由2008年7月19日至本判决发出之日止的利息,以及本案的诉费。由于大岛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此判决就是终审判决。目前大岛公司须向福岛公司支付的欠款270万港元及其利息诉费由法院向大岛公司及其股东李信追讨中。
其他诉讼合计3,718.7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除上述诉讼案件,发行人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三、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四、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情况报告期内,本期债券不存在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六、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其他应披露重大事项如下:

重大事项明细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2020年2月28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2020年3月2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职工监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事变更的公告

事变更的公告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2020年4月1日发行人公告了2020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4月8日披露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2020年7月16日发行人公告了2019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2020年8月17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减资的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8月24日公告了关于召开“15中武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资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5中武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发行人召开持有人会议2020年9月10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2020年9月21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减资的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1年9月24日公告了关于召开“15中武债”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资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5中武债”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发行人召开持有人会议2020年10月28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2021年2月26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1年3月2日和2021年3月4日披露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2021年3月18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受托管理人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七、相关当事人

中介机构类型原中介机构名称变更后中介机构名称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履行的程序、及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中介机构

类型

中介机构类型原中介机构名称变更后中介机构名称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履行的程序、及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2月26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其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由母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对公司经营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影响。对投资者利益无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章其他情况

无。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