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1 | |
亚会核字(2021)第01650006号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闻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65000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闻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华闻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华闻集团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闻集团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闻集团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闻集团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华闻集团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傅伟兵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兵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备注 | |
(元) | (元) | |||
营业收入 | 2,969,563,708.41 | 3,920,344,174.4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291,059,820.34 | 42,798,473.38 | ||
其中: | ||||
租赁收入 | 27,767,977.01 | 30,254,037.11 | ||
销售原材料收入 | 2,729,669.19 | 3,516,612.42 | ||
其他收入 | 249,887,397.59 | 房产处置 | ||
其他收入 | 10,674,776.55 | 9,027,823.85 |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91,059,820.34 | 42,798,473.38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678,503,888.07 | 3,877,545,701.08 |
法定代表人:汪方怀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周敏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