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就2021年07月0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徐自力先生和王大林先生的个人简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徐自力先生和王大林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胜任所受聘的公司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钟金雄先生在任职期间内离职的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钟金雄先生在任职期间内辞去总裁职务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辉王瑛蔡东宏
2021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