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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班子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房地产分公司、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罗牛山新昌种猪有限公司、海南罗牛山开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高职院后勤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景山学校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以上。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品控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班子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成员组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并担任主任委员。

经营班子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通过制订、修订和完善企业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2020年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业务板块、各子公司均按组织结构及权限实行运作管理。

2、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保障作用,在人员的引入与开发、使用与退出等方面制定并持续优化《员工手册》等一系列的制度,持续优化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和流程,形成了以基本人事管理为基础、人才发现与选择、晋升与培养为核心、薪酬激励为推动力的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同时,通过罗牛山商学院打造学习型企业氛围,针对不同的业务板块,系统学习相关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切实提升人才队伍和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

3、安全生产

公司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并坚持不懈地追求安全、健康、环保与经济和谐发展,确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保安全,实现污水零排放。提倡员工间互帮互助、精准扶贫活动,关爱贫困学生,爱心助农。

2020年至今,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设备管理以及环保岗位人员持续不懈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对各类安全生产、环保风险有效管控,有效遏制了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发生,创造了总体安全生产、环保持续稳定的经营环境。

2020年度督促各生产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将此前股份公司监督检查为主,改为督促各单位自行开展隐患排查为主。以公司安全生产年度总目标为基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督促各下属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至部门、班组直至及关键岗位,并从股份公司到下属单位班组、岗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管理基层、岗位一线。

2020年度在肉类事业部、冷链物流事业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通过辨识重大危险源单位风险点、危险源,制订管控措施,并科学评估实现对风险点的分级管控,更为重要的是将体系中确定的风险管控措施及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要求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使的隐患排查有的放矢,安全管理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肉类、冷链物流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围绕环保“三同时”、“污染物防治”、“三废”管理以及“环保应急管理”100%

达标主题,对环保风险高的畜牧养殖、屠宰加工板块,开展为期100日环保专项监督检查及整改,为实现2020年环保“双零”目标奠定基础。

4、品控管理

2020年,根据抽检监控计划,每月对各单位产品进行抽检,产品覆盖饲料、猪肉产品、食堂菜品等,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还加强生产加工现场卫生的管理,致力改善接触面卫生状况,每月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接触面卫生检测(包括:环境、设备设施、人员手部、工器具等)。按照2020年度检查进度计划表,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滚动检查方式,每月覆盖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存在的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由专人定期跟踪,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5、财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罗牛山会计税务核算制度》、《罗牛山业财一体化主数据管理制度(试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办法》、《差旅费用管理规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了规范,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在财务报告编制方面,已建立《NC系统操作手册》,财务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利用NC系统记账并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格式符合法规要求,当期发生的业务均完整地反映在财务报告中,合并范围准确界定,合并抵销完整准确。在财务报告分析方面,建立了财务报告分析机制,按季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及盈利能力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正确、合理的支撑信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及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模式,实现涉密性信息的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6、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下属单位经审批资金使用申请与审批支付

流程》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完善了资金使用的授权、批准、审验等内制制度,加强资金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相分离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日清日结”,同时以计划管理为主要抓手,加强各单位的计划管理意识,更好的发挥资金信息监控、内部账户管理、资金计划管理的职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出纳、主管会计每月按时核对银行存款、进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并报核算经理审核,做到日清月结、账表和账实相符。同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管控公司资金安全。做好印鉴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印鉴使用流向。

7、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确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自的审批权限,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其披露,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依规执行,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8、对外担保

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明确担保的对象与范围、方式与条件、审批程序担保限额及禁止担保的情况。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发生。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公司首先明确了对财务指标有多大影响,

对于公司来说是达到重要性水平,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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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重要性水平占比
总资产0.5%-1%
净资产1%-5%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0.5%-2%
利润总额0.5%-1%
净利润5%-10%

其次,对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表中某科目的错报、漏报或者损失的影响金额进行分析,即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进行分析,以该数据占企业整体重要性水平的比重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类型,如下表: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占重要性比例缺陷认定
>整体重要性水平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占整体重要性比例的20%-100%重要缺陷
<整体重要性水平的20%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在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其缺陷。

①重大缺陷:是指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下列迹象可能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A.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的追溯调整除外)

B.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C.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D.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E.内部审计职能无效F.风险评估职能无效G.控制环境无效H.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具体是指存在与内部控制中,其严重程度小于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下列迹象可能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A、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A)未根据国内外相关准则、制度要求,制订并及时更新会计手册

(B)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未经审计委员会批准

(C)未通过恰当方式做好会计手册的宣传、培训,下属公司及合并报表单位未执行统一的会计手册。

B、不存在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

(A)未对债务重组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B)未对外币业务进行有效控制

(C)未对非货币性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D)未对复杂的关联方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C、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A)未建立举报及报告机制

(B)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监督

(C)未设置调查和补救措施

(D)未对舞弊风险进行分析

(E)未设立反舞弊相应的信息与沟通机制D、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A)未对期末结账程序进行有效控制(B)未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有效控制(C)未定期核对(如每月)内部往来交易(D)未对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对外投资相关的账务处理进行审核(E)未对合并会计报表的抵消分录进行交叉审核(F)未对会计报表的附注进行交叉审核(G)未对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E、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设计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A)无法在交易总数过入总账时确保交易记录的完整性(B)不能有效控制初始、授权、记录和处理总账的过程F、未设置期末结账后常规(重复性)和非常规(非重复性)报表调整相关的控制

③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以下缺陷事项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或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③管理人员或主要技术人员大量流失(50%以上),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2)以下缺陷事项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造成损失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违反公司内部规章,造成损失。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五)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十分重视内控建设的不断优化完善,开展了自下而上的风险评估和辨识,特点是对重点下属单位和重要业务领域在2020年度面临的生产、运营、财务、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和品质管理等各类风险进行了识别、分析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都及时通报相关单位或部门,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组织落实、整改到位、消除隐患,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内控管控能力,各项内控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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