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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无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了相关规定。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 发生日期实际 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符合建设银行相关业务准入条件、信用记录良好且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交易、履约记录良好的公司下游经销商2020年08月25日1,0002020年08月26日300.00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36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1,00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3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1,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3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 发生日期实际 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阆中双瑞能源2014年09月13日44,816.612014年09月14日44,777连带责任保证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07月30日30,0002020年09月15日20,000连带责任保证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3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48,060.86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7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30,060.86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 发生日期实际 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31,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48,360.86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76,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30,360.86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0.5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30,060.86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30,060.86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风险。截止目前,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作出专项说明,我们同意该说明。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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