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2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与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