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刘大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〇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0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年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13次,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年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年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到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仔细审查,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未对公司提交的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站在独立的立场,本人对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内控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在内的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5月22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高管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8日,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13日,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1日,对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20年9月8日,对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6、2020年9月11日,对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9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8、2020年10月13日,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2020年10月19日,对关于签署《China ZhengTong Auto ServicesHoldings Limited之股份转让协议》及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0、2020年12月15日,对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11、2020年12月18日,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对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对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对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2、2020年12月21日,对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13、2020年12月24日,对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对外担保、衍生品、委托理财等事项进行审议,此外还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财务资助、黄金租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踪公司内部控制的工作情况,并督促公司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2、预算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出席1次预算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督促公司完成预算任务,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疫情发生以来,时刻关注外部市场

环境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及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准确地提供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力支持。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2020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担保、资产评估、投资进度等事项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依据和资料。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本人保持与经营层沟通,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协助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定期报告的合规披露及内控体系的建设整改,力争运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关注和了解公司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大进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