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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童锦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〇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0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年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2次,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年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年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仔细审查,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未对公司提交的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站在独立的立场,本人对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内控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在内的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职务。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2月21日,对关于参与投资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2、2020年2月28日,对关于参与投资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16日,对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4、2020年4月27日,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任期内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披露的薪酬情况、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

2、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本人于任期内共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进场前沟通,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内控是否有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衍生品等事项进行审议,此外还审议通过内控评价报告、内审工作总结、内审工作计划、续聘审计机构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踪公司内部控制的工作情况,并督促公司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年,本人于任期内共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疫情发生以来,时刻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及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准确地提供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力支持。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2020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重大担保、资产评估、投资进度等事项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依据和资料。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本人保持与经营层沟通,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协助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定期报告的合规披露及内控体系的建设整改,力争运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祝福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继续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童锦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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