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炼石 公告编号:2024-032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4:30。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辉然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373,953,1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83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9,168,5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0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64,784,5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269%。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8,874,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54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7,331,7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397%。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796,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76%;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3%;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2%。
提案2.00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796,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76%;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3%;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2%。
提案3.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796,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76%;反对41,200
提案4.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659,578.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49,663,694.6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3,311,323,273.4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467,200.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84,220,969.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3,086,688,169.93 元。
鉴于公司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23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796,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76%;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3%;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2%。
提案5.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796,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76%;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3%;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2%。
提案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796,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76%;反对41,200
提案7.00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4.83186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3年,分次提款,可提前还款,借款年利率4%,到期还本、按年付息。用于归还借款等。
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加德纳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11,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3%;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76%;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3%;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2%。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和李博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