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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炼石: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江涛 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3年度,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1679009
1899009
1679009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时间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9日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20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9、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27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2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5月10日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6月6日1、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7月19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1月22日1、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2、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委员会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62023年03月05日年度审计入场沟通
2023年03月20日1、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 2、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对计提商誉减值的审核意见
2023年04月27日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年06月06日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23年08月28日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年10月30日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2023年03月20日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审查并出具意见
提名委员会12023年01月19日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

4、2023年度,本人始终密切关注公司动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

5、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6、 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财务管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监督并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7、培训和学习情况。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5、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提名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6、关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实控人发生了变更,关注新的实控人在规范运作方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江涛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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