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年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的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目前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12家)处于破产重整进程中,使得公司与其之间业务往来的会计信息确认工作至今尚未结束,导致年度审计工作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变更《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披露时间均变更为2021年4月29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