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7号金色堤岸B座2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陈启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