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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4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5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广东东宝宝丽丽华华新新能能源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决决议议公公告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第八项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宁远喜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664191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78015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186175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158881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5316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23564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014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67%;反对10845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28%;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04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61%;反对10845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60%;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00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650%;反对10813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1%;弃权1374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93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88%;反对10813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61%;弃权1374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865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804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50%;反对11191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49%;弃权1195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105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81%;反对1119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38%;弃权584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8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59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34%;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1%;弃权813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280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5%;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94%;弃权813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072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55%;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41%;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62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26%;反对10787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94%;弃权1331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8379%。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237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91%;反对10849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35%;弃权3104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27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174%;反对10849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88%;弃权3104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3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104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03%;反对11173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22%;弃权913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94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28%;反对11173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25%;弃权913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4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82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1.3258%;反对45799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0.6778%;弃权620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7.9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82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519%;反对

451886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41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宁远喜先生、叶耀荣先生、丁珍珍女士、邹孟红女士、邹锦开先生、陈志红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锡海、陈必成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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