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1)第000201号
目 录 | 页 码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3-4 |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1)第000201号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1)第00040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披露要求,东方电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东方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方电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东方电子公司实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相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方电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专项说明仅供披露东方电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东方电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文湖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家腾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方电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0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 计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 计 | ||||||||||
总 计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0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应收账款 | 734.04 | 558.60 | 175.44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合同资产 | 46.03 | 46.03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284.82 | 103.99 | 100.89 | 287.92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94.22 | 180.77 | 152.68 | 122.31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0 | 2.50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9.31 | 38.18 | 41.85 | 15.64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公司 | 应收账款 | 64.30 | 6.53 | 6.29 | 64.54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19.64 | 121.50 | 50.47 | 190.67 | 商品销售、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0 | 18.00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合同资产 | 18.00 | 18.00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 应收账款 | 22.14 | 18.59 | 36.38 | 4.35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83.45 | 121.86 | 123.60 | 81.71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3.84 | 174.02 | 155.24 | 32.62 |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 应收账款 | 237.66 | 15.45 | 222.21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 合同资产 | 11.70 | 11.70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方电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0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 烟台东方科技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222.95 | 11,672.37 | 10,291.29 | 9,604.03 | 拨付资金、借款等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东方电子印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550.66 | 1,233.70 | 316.96 | 借款等 | 非经营性往来 | |||
烟台东方威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00.00 | 5.95 | 5.95 | 800.00 | 借款等 | 非经营性往来 | ||
广州东方电科自动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10.22 | 8.09 | 8.09 | 2,010.22 | 借款等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应收账款 | 341.33 | 764.80 | 687.40 | 418.73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合同资产 | 16.00 | 52.63 | 68.63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湖南交科天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应收账款 | 81.50 | 81.50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湖南交科天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合同资产 | 1.00 | 1.00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湖南交科天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0 | 3.00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东方凯发电气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76 | 3.76 | 其他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 计 | 10,856.92 | 17,198.39 | 14.04 | 13,485.88 | 14,583.47 | |||||
法定代表人:丁振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 |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