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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出售智度小贷和智度保理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本次终止出售智度小贷和智度保理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出售智度小贷和智度保理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

二、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并与各方充分沟通作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履行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2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徐联义 刘广飞

2021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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