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志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雪
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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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74,871,277.43 726,292,093.51 713,588,681.38 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5,100,301.61 572,369,283.84 562,475,681.11 23.5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9,791,415.85 -14.97% 374,909,186.32 8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9,630.38 -263.11% 16,698,998.88 167.0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962,247.99 -485.77% 10,465,037.64 146.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3,052,019.23 -810.7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8 -262.50% 0.0204 166.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8 -262.50% 0.0204 166.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2% -1.73% 2.66% 7.8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公司 2015 年度报告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发的函件要求,公司需另行聘请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5 年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进行
专项核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对公司 2015 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在配合亚太所对 2015 年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期间,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中的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亚太所出具的《2015 年度盈利
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亚会 A 核字(2016)0056 号】确认,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
于对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进行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6-05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2,507.3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134,3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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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8,559.7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72,005.4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405.52 --
合计 6,233,961.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2,68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注
上海盈方微电子 质押 211,442,576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92% 211,692,576 211,692,576
技术有限公司 冻结 23,834,616
上海舜元企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9% 40,777,984 3,115,248
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国投财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4.95% 40,419,901
-利盈一号私募
基金
邵蕙 境内自然人 1.96% 16,000,000
荆州市古城国有
投资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1.50% 12,230,400
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86% 7,045,199
一五组合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辉煌 其他 0.73% 6,000,000
1011 号单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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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富成
其他 0.61% 5,000,000
长趋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黄锐 境内自然人 0.53% 4,357,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辉
其他 0.50% 4,076,406
煌”22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重庆国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419,901 人民币普通股 40,419,901
-利盈一号私募基金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7,662,736 人民币普通股 37,662,736
邵蕙 1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
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
12,230,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30,400
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 7,045,199 人民币普通股 7,045,199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1011 号单一资金信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黄锐 4,357,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57,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
4,076,406 人民币普通股 4,076,406
煌”22 号单一资金信托
翁航宇 3,636,100 人民币普通股 3,636,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在流通
说明 股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注:盈方微电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1,692,576 股,其中被质押股份为 211,442,576 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 23,834,616 股,且
质押股份中同时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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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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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 增减率 变动幅度超过 30%说明
货币资金 36,129,922.06 95,709,108.24 -59,579,186.18 -62.25% 系预付货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32,817,063.36 59,552,673.04 -26,735,609.68 -44.89% 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应收账款 193,887,882.97 80,365,292.45 113,522,590.52 141.26% 系本期赊销业务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79,402,072.47 36,566,724.62 42,835,347.85 117.14% 系预付货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4,079,253.55 13,278,946.50 -9,199,692.95 -69.28% 系本期摊销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13,980,957.72 25,916,591.50 -11,935,633.78 -46.05% 系本期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 2,043,722.57 5,006,972.69 -2,963,250.12 -59.18% 系年初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9,899,166.43 3,015,148.62 6,884,017.81 228.31% 系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273,557.44 7,098,618.39 -7,372,175.83 -103.85% 系本期缴纳税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 480,108.73 -480,108.73 -100.00% 系本期偿还了借款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 8,172,188.84 43,759,064.46 -35,586,875.62 -81.32% 系业绩保证金转业绩补偿款所致
递延收益 5,869,733.95 10,429,633.99 -4,559,900.04 -43.72% 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6,867,299.93 3,235,342.28 3,631,957.65 112.26% 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2,127,515.11 -1,526,642.24 -600,872.87 39.36% 系归属与少数股东的亏损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增减率 变动幅度超过 30%说明
营业收入 374,909,186.32 206,437,184.75 168,472,001.57 81.61% 系业务类型、渠道拓展带来整体营业收入的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 259,875,482.40 148,721,469.60 111,154,012.80 74.74% 系营业收入增加使相应的营业成本上升所致
销售费用 8,060,345.44 4,562,644.44 3,497,701.00 76.66% 系销售投入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6,316,409.79 2,713,378.34 3,603,031.45 132.79% 系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 -6,577,396.70 6,577,396.70 -100.00% 系上年同期处置联谊置业股权损失,本期未发生所致
营业外收入 7,396,910.63 4,764,108.38 2,632,802.25 55.26% 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41,538.39 145,360.20 -103,821.81 -71.42% 系上年同期为原办公房提前退租支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 年度业绩补偿的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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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及陈志成于 2014 年 8 月 17 日作出承诺如下: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2,500 万元;若未能实现上述业绩承诺,其差额部分由盈方微电子在上述审
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公司补足;若盈方微电子不能按期补足的,则由陈志成在上述审计报告正式出
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公司补足。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收到盈方微电子支付的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先行补偿款人民币 102,638,714.76 元,同时盈方微电
子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做出承诺: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盈方微电子应在审计报告
披露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款。如盈方微电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差额款,则由陈志成先生在 10 个工作日内补齐。如
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盈方微电子和陈志成先生一致同意将该差额款无偿赠予本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15 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亚太”)对公司 2015 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关于对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等公告,根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12,706,336.03 元,由此确定的应由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履行的 2015 年业绩补偿金额为
112,293,663.97 元,大于其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 102,638,714.76 元,产生差额款 9,654,949.21 元。
2016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盈方微电子所支付的 2015 年度业绩补偿差额款人民币 9,654,949.21 元,至此公司已全额收
到盈方微电子应履行的 2015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共计 112,293,663.97 元,即盈方微电子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已全部履行完毕。
2、董监事会换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已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届满。经公司 2016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第
十届董事会、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人员的聘任工作;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和选举新一任的
管理层成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3、大坦数码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有限”)于 2015 年 6 月 4 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传票》(案号:(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 6152 号)及相关诉讼材料,主要内容为深圳市大坦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坦数码”)就与盈方微有限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件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对部分证据材料进行质证;第二次开庭时
间待法院另行通知。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案号:(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
第 6152 号),主要内容为因本公司及盈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香港”)与上述案件有利害关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知本公司作为案件的被告参加诉讼,以及通知盈方微香港作为案件的第三
人参加诉讼。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诉讼尚未开庭。
4、上海明赫合伙权益转让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8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上海明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上海明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明赫”)99.01%的合伙权益转让给张旭先生,转让对价为 1,000 万元。双方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正
式签订《上海明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权益转让协议》。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收到张旭先生所支付的转让对价人民币 1,000 万元。至此,上海明赫合伙权益转让事宜已基本
完成。
5、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 2016005 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
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6 年 05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关于业绩补偿
2016 年 08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2016 年 07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2016 年 07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2016 年 08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2015 年 06 月 09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关于大坦数码案件诉讼事项
2015 年 08 月 3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2016 年 07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关于转让上海明赫合伙权益 2016 年 08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2016 年 08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立案调查事项 2016 年 10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 1、盈方微电子与陈
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 志成关于公司 2014
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上市 年 度 业 绩 承诺的 补
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 偿已履行完毕。
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根据监管要求,
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 盈 方 微 电 子已先 行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2015 补偿 2015 年度业绩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 补 偿 金 共 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02,638,714.7 元,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 根 据 亚 太 所出具 的
盈方微电子、 业绩承诺及补 币 12,500 万元;若未能实现 2014 年 05 自承诺履行 《 盈 方 微 电子股 份
股改承诺
陈志成 偿安排 上述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承诺 月 15 日 完毕 有限公司 2015 年盈
数,则盈方微电子应在公司 利 预 测 实 现情况 的
以上各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 专项审核报告》(亚
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 会 A 核字(2016)
金方式向上市公司予以补 0056 号)所确认的
偿。同时,作为保障上述业 应 由 盈 方 微电子 及
绩承诺的措施,盈方微电子 实 际 控 制 人陈志 成
将在: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先生履行的 2015 年
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0 日内将 业绩补偿金额为
2014 年度公司净利润承诺数 112,293,663.9 元,大
5,000 万元的 30%,即 1,500 于 其 已 支 付的业 绩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万元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作 补偿金额,故产生差
为 2014 年度利润实现的保证 额款 9,654,949.21
金;2)盈方微电子将在 2015 元。2016 年 8 月 9
年 4 月 30 日前将 2015 年度 日,公司已收到盈方
公司净利润承诺数 12,500 万 微 电 子 所 支付的 上
元的 30%,即 3,750 万元汇 述 2015 年度业绩补
入公司指定账户作为 2015 年 偿差额款人民币
度利润实现的保证金。 9,654,949.21 元,至
此 公 司 已 全额收 到
盈 方 微 电 子应履 行
的 2015 年度业绩承
诺 补 偿 款 共 计
112,293,663.97 元,
即 盈 方 微 电子在 公
司 股 权 分 置改革 时
所作出的 2014 年度
及 2015 年度业绩承
诺 补 偿 已 全部履 行
完 毕 。
具体情况详见巨潮
资讯
(www.cninfo.com.c
n)相关公告。
除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其所
持公司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之外,盈方微电子进一步承
诺自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
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该 承 诺 仍 在承诺 有
48 个月内,盈方微电子通过
效期内,承诺持续有
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