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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1-01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5月2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1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00《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
7.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9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为以下所有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00《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
7.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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