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5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59,648,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1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6,345,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1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63,302,3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01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7,464,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5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676,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787,9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8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30,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30,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30,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30,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30,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30,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25,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1%;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56,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1%;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柯晨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