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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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大华核字[2021]002308号 |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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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页 次 | ||
一、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 |
二、 |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1] 002308号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型材)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3月19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1] 0026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就海螺型材编制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海螺型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海螺型材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海螺型材实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海螺型材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2 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吕勇军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孟凡勇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海涛 | ||||||||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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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股东或关联人
名称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万元) | 报告期 新增占用金额 (2020年度) (万元) | 报告期 偿还总金额 (2020年度) (万元) | 期末余额 (2020年12月31日) (万元)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 偿还方式(如适用) | 预计 偿还金额 (万元) | 预计 偿还时间 (月份) |
李庆丰、赵跃群、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保定立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期初数 | 5984.24 | 0 | 5984.24 | 0 | 0 | - | - | - |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该事项系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收购企业合并日前原股东占用资金,合并完成后,该款项已全额收回。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注:期初余额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收购方9月30日报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