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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型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并购了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入了SCR脱硝催化剂产业。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SCR脱硝催化剂相关业务,并根据工商部门管理要求,对《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

原章程内容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港湾路,邮政编码241006。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港湾路38号,邮政编码241006。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塑料型材、管材、板材、铝材、门窗、五金制品、钢龙骨制造、销售、安装(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售。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塑料型材、管材、板材、铝材、门窗、五金制品、钢龙骨制造、销售、安装(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售;SCR脱硝催化剂(除危化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催化剂(除危化品)回收、再生,提供环保工程、相关技术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因增减条款导致原《章程》章节、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改后的《章程》章节、条款序号加以顺延;原《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改后的《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上述修改内容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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