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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海A: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通过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一)充分、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诚实守信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四)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及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三、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实施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四、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大会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临时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切实保障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二)信息披露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确保全体股东或潜在投资者真实、准确、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如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以及对外投资、重大合同、重大交易等法定信息,并且按照规定持续披露有关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提高公司透明度,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公司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4、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与投资者互动

1、设立公司投资者接待专线(电话:0898-88219921,传真:0898-88214998,电子信箱:hnddhhn@21cn.com),工作时间专人接听,做好投资者日常电话咨询工作。对投资者反映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做好接听、接收和回复,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相关信息。

2、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解答“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投资者提问,但不得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做好投资者或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对于要求前来公司现场的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和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的参观、座谈沟通,实行预约登记制度,由公司董

事会秘书统筹安排接待,在与特定对象沟通交流过程中,做好会议记录。公司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信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与特定对象的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活动。

(四)业绩说明会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积极组织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参加证监局举办的年度业绩集体说明会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五)舆情监控

1、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当股票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根据核查情况做好必要的信息披露工作。

2、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关于公司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以及传闻,做好舆情监控,及时核实舆情信息,回复投资者的质疑,避免不实报道误导,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不实信息,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决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3、建立并维护与投资者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媒体和其他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积极参与重大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营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良好工作环境。

4、持续关注新冠疫情、行业政策、监管新规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研判,做好有效应对工作。

2021年,公司将在新《证券法》实施的大背景下,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投资者保护意识,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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