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国平、吴涛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