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职工监事高淼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L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