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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四川华信)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2023年度,四川华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43家,收费总额5,129.6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8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审计小组于2023年11月进场预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及管理层进行了预沟通,确认审计重点。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四川华信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就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2024年1月至4月,四川华信审计小组正式推进年报审计,并与公司保持持续沟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四川华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2023年12月,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的沟通汇报,并及时与四川华信预审团队沟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3.2024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川华信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4.2024年3月,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及公司沟通审计进展情况,协调审计工作时间,并持续督促年报审计进程。3月3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与四川华信就重点审计事项的审计流程进行沟通。

5.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及四川华信保持沟通,了解四川华信对公司年报的审计进展情况;4月19日,召开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报告拟定稿,与公司财务、四川华信负责人进行线上沟通,关注审计中的重点事项,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与有效性。

6.2024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就审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同日,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对四川华信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报告内容进行了确认;同时对四川华信进行了综合评价。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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