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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照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应用指南。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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