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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34
       2015 年 10 月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明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连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鄢国
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12,692,888.94                     3,322,087,653.48                               -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47,837,605.96                     1,594,950,446.67                               -2.9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减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1,314,188.17                   -71.05%            251,913,810.24                    -6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669,866.04                   -729.12%             -48,525,932.54                  -31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3,670,301.03                   -785.35%             -47,659,574.39                  -316.7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5,549,715.06                 376.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0                 -733.33%                      -0.0779                -316.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0                 -733.33%                      -0.0779                -316.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1.75%                      -3.09%                      -4.5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1,001.5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0,878.0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4,126.1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95.29                    --
    合计                                                                         -866,358.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4,17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2%   102,856,241                  0          质押        102,820,000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     7,287,279
陆生华                               境内自然人       0.79%     4,902,400
文炳荣                               境内自然人       0.58%     3,626,655
王艳雅                               境内自然人       0.46%     2,866,600
蔡寿鹏                               境内自然人       0.43%     2,682,400
廖万国                               境内自然人       0.42%     2,629,480
李成弟                               境内自然人       0.41%     2,561,700
张满怀                               境内自然人       0.32%     2,000,000
杨金                                 境内自然人       0.26%     1,61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102,856,241    人民币普通股           102,856,241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7,287,279    人民币普通股             7,287,279
陆生华                                                                        4,902,400    人民币普通股             4,902,400
文炳荣                                                                        3,626,655    人民币普通股             3,626,655
王艳雅                                                                        2,86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66,600
蔡寿鹏                                                                        2,682,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2,400
廖万国                                                                        2,629,480    人民币普通股             2,629,480
李成弟                                                                        2,561,7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1,700
张满怀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杨金                                                                          1,6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0,000
                                 第一名股东与第二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两者与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关联关系,没有充足的确定性信息对除该两者以外的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是
明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作出判断。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上述股东中,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287,279 股。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2015.09.30           2014.12.31          变动额        变动率                  变动原因
                                                                                       主要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导致货
货币资金            234,324,039.19       376,042,818.93   -141,718,779.74   -37.69%
                                                                                       币资金减少
                                                                                        主要为房地产项目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项             8,211,278.29        24,854,035.28    -16,642,756.99    -66.96%
                                                                                       减少所致
                                                                                        主要为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应收利息             5,324,305.56         1,818,055.56      3,506,250.00    192.86%
                                                                                       所致
                                                                                        主要为新增银行保证金和应收
其他应收款          109,790,635.26       58,906,813.91     50,883,821.35     86.38%
                                                                                       永安煤矿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主要是转让了永安煤矿采矿权导
其他流动资产                         -   27,500,000.00    -27,500,000.00    -100.00%
                                                                                       致的资产减少
                                                                                       主要为兑付了房地产建筑工程开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00%
                                                                                       出的银行承兑票据所致
                                                                                       主要为房地产应付工程款减少所
应付账款            168,685,714.01       240,343,797.99   -71,658,083.98    -29.81%
                                                                                       致
                                                                                       主要为房地产新项目开盘预售导
预收款项            143,241,155.42       45,248,044.55     97,993,110.87    216.57%
                                                                                       致的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5,260,925.45         3,192,864.62      2,068,060.83     64.77%    主要为应付工人工资增加
                                                                                       主要因为房地产预售项目预缴税
应交税费            27,731,093.67        42,764,062.22    -15,032,968.55    -35.15%
                                                                                       费增加导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为本期偿还到期长期借款所
                    130,000,000.00       192,000,000.00   -62,000,000.00    -32.29%
流动负债                                                                               致
                                                                                       主要为本期收购少数股东股份所
少数股东权益         2,154,806.20        19,709,370.20    -17,554,564.00    -89.07%
                                                                                       致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变动额        变动率                  变动原因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
营业收入            251,913,810.24       708,911,184.14   -456,997,373.90   -64.46%
                                                                                       减少所致
                                                                                       主要为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
营业成本            78,340,414.32        501,423,950.63   -323,083,536.31   -64.43%    减少导致房地产结转成本大幅减
                                                                                       少所致
                                                                                       主要为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433,218.23        77,968,291.45    -55,535,073.22    -71.23%
                                                                                       导致税费减少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38,303,682.42      26,865,399.26    11,438,283.16     42.58%    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及其账龄变
资产减值损失            -474,287.22     -2,661,706.60     2,187,419.38    -82.18%
                                                                                     化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主要为本期转让永安煤矿股权而
投资收益               2,696,838.79      -409,771.21      3,106,610.00    758.13%
                                                                                     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及其
营业利润             -49,869,333.09     26,398,614.98   -76,267,948.07    -288.91%
                                                                                     利润率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挞
营业外收入               39,943.00         954,536.73      -914,593.73    -95.82%
                                                                                     定收入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
营业外支出             1,021,822.58        409,806.59       612,015.99    149.34%
                                                                                     加所致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及其
利润总额             -50,851,212.67     26,943,345.12   -77,794,557.79    -288.73%
                                                                                     利润率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2,589,111.52     10,379,382.59    -7,790,271.07    -75.06%    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                                                                     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
                     362,138,550.89   606,549,612.97    -244,411,062.08   -40.30%
务收到的现金                                                                         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
                     45,549,715.06    -16,453,052.49     62,002,767.55    376.85%    主要是本期无购置土地支出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减少以及收
                     47,333,454.85    -69,776,206.45    117,109,661.30    167.84%
现金流量净额                                                                         回了万科置地的部分长期应收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为本期融资保证金以及偿还
                    -184,050,207.38   181,662,861.14    -365,713,068.52   -201.31%
现金流量净额                                                                         债务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                                                                       主要因为本期融资保证金以及偿
                     -91,167,037.47     95,433,602.20   -186,600,639.67   -195.53%
物净增加额                                                                           还债务增加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煤矿兼并重组事项:
    ①2015年1月27日,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与易颖、金荣辉签署《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
合作协议》。合作各方确定在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名下,按照贵州煤矿兼并重组政策进行整合合作,公司以核桃坪煤矿(公
司持股80%,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持股20%)为主体矿山,与易颖、金荣辉实际所有的孔家沟煤矿的采矿权及矿山等固定资
产(剥离了除煤矿采矿权和矿山等固定资产之外的其他债权债务)进行整合,孔家沟煤矿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关闭。合作双方
以拟整合资产的评估值作为划分整合后新矿井股权的依据,新建矿井各股东股权比例如下:本公司占56%股权、广东省地质
矿产公司占14%股权、易颖占13.50%股权、金荣辉占16.50%股权。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
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2015-002。
    ②根据贵州煤炭整合政策要求,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要按照“减半”原则实施整合。目前公司参与煤矿集团重组的有2个
煤矿,按煤矿数量“一对一减半”原则,公司已完成了煤矿减半的关闭指标(核桃坪煤矿配对关闭孔家沟煤矿,煤炭沟煤矿配
对关闭兴坝田煤矿)。为尽可能地盘活现有煤矿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回笼前期投入的资金,公司决定出售多出的煤炭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闭指标永安煤矿。2月5日,公司与柳向阳签订《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以3000万元出让永安煤
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
煤矿)关闭指标,有利于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煤矿集团整合实施方案报批工作的顺利推进。
     ③公司与易颖、金荣辉随后形成《威宁县核桃坪煤矿(新)股东会决议》、签署《威宁县孔家沟煤矿资产移交确认书》,
确定2015年3月26日为威宁县孔家沟煤矿资产、资料、生产经营管理权等的移交日期。但在此后的移交过程中因易颖、金荣
辉设置障碍,拒不履行孔家沟煤矿的资产、资料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交接义务,且擅自对本应纳入新矿井的孔家沟煤矿进行生
产和销售,并将销售款项全部据为己有。
     ④2015年5月16日,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44 号
《关于对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了涉及《整合合作协议》的煤矿整合方案。但交
易对方(易颖、金荣辉)拒不合作,拒不移交孔家沟煤矿,新矿井技改整合受到严重影响。在经我司多次催告并派员前往组
织、协调移交工作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更大损失,公司依法起诉易颖、金荣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已于2015年7月13日受理了公司的诉讼申请。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2、关于撤回公司债申请的事项: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公司近期经营业绩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预计会对公司债的发行造成不利影响,另外考
虑公司现阶段的资金安排、融资结构和渠道调整等因素,经与保荐机构协商和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15年4月17日
向证监会报送了撤回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随后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58
号)。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
审查。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第八点、董事会承诺: 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
                                               中期、年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2.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
                                                                                                               正在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 1994
                                                                                                               履
                                       上市    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3.及 年 08 长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行,
                                       公司    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4.自觉接 月 13 有效
                                                                                                               未违
                                               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日
                                                                                                               反
                                               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
                                               评。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
                                               易。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上市    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点之 2、\"本公司董事会同时决 2001 长期         正在
                                       公司    定,从 2001 年开始不再对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新增其他 年 04 有效      履
                                               应收款。\"                                        月 14          行,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             未违
                                                                                                                反
                                                                                                         自
                                                                                                         年7    正在
                                                                                                         月8    履
                                        控股   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 年 07
                                                                                                         日起   行,
                                        股东   的公司股票。                                      月 08
                                                                                                         的未   未违
                                                                                                 日
                                                                                                         来六   反
                                                                                                         个月
                                                                                                         内
                                                                                                                股票
                                                                                                                增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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