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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 ST海马 公告编号:2021-2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二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租赁准则,变更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期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期年初使用权资产增加5,417,132.56元,预付账款减少129,000.00元,其他应付款增加123,700.00元,租赁负债增加5,164,432.56元。

三、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十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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