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孟兆胜先生、蔡东宏先生、曾渝先生;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魏玉林先生、张强先生、孟兆胜先生。
二、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之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在充分了解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魏玉林先生2次,孟兆胜先生参加了4次,张强0次,蔡东宏先生参加了2次,曾渝先生参加了0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参加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魏玉林 | 7 | 2 | 5 | 0 | 0 | 否 |
张强 | 7 | 0 | 7 | 0 | 0 | 否 |
孟兆胜
孟兆胜 | 11 | 1 | 10 | 0 | 0 | 否 |
蔡东宏 | 4 | 0 | 4 | 0 | 0 | 否 |
曾渝 | 4 | 0 | 4 | 0 | 0 | 否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20年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事项、财务资助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子公司引入新投资者,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2019年证券投资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与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认真履行了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核查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公司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审计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年报初步审计意见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进行审核,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定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定期报告并对聘用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等。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考核,调整落实薪酬实施的具体方案并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责,对公司董事人员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了审核。报告期,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认为以上被聘任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责。独立董事魏玉林结合自身医药流通和医疗投资工作经验为公司作了专题讲座,分享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创新发展等方面经验。
五、履行职责
2020年度,我们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考察等途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更加全面的了解,重点关注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召集了专门会议,与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密切沟通,听取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部门人员的大力支持,公司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1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结合个人工作经验,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独立董事:魏玉林 孟兆胜 张强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