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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5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09〕61号)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投资者公平性原则

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

投资者关系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形成良性互动。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

(一)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及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部门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2021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2021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提升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对外投资、权益分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其他重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丰富投资者互动渠道

1、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

公司设立投资者专线电话(0898-36380609)的畅通,并指定专人接听,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投资者反映的情况、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予以热情、认真、耐心地给予回答并认真记录、上报与反馈。

2、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对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公司邮箱(000566@haiyao.com.cn)或信件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就已披露信息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充分、深入、详细的分析、说明和答复,但不得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加强公司官网的更新与维护

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haiyao.com.cn)已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官方网站的信息更新及维护,保证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更多信息。

4、积极筹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是上市公司传递价值、投资者发现价值的桥梁,2021年公司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实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

5、规范接待公司来访投资者等人员

合理、妥善安排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需求,建立公司新展厅、举办投资者接待日,严格按照规定,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要求。

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实行预约制度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对调研等活动予以记载,记载内容至少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方式(书面或口头)、单位、双方当事人姓名、活动中谈论的有关公司的内容、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并在“互动易”平台予以披露。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当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

公司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不得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避免和防范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及时在深交所网站登记备案。

(三)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妥善应对舆情处理危机

1、持续做好舆情关注,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公司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于媒体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及时求证、核实,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同时,公司还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2、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情况,在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市场传闻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求证,核实掌握实际情况,根据监管规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如发生危机,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推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增强能力建设

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培训,及时学习并落实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专业能力,为投资者提供规范和高质量的服务。

2021年,公司将通过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各项措施,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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