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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大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西安民生百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海航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客隆商业有限公司、西安鼎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商场有限公司、湖南天玺大酒店有限公司、延安民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江苏合益控股有限公司、芜湖悦家置业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指标比重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0%以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0%以上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2020年度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和财务报告等内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融资与投资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运营管理和招商管理等方面。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内容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已制定并颁布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专门委员会细则》和《总裁工作细则》等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2)发展战略

公司践行新型商业运营理念, 立足于区域领先、辐射全国,以商业为核心,多业态协同支持,致力于提升大众生活便利,更好地满足大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借助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耕“供、销”商业模式,利用互联网、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手段,构建连通城乡消费的流通服务体系,实现城乡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商流有效统一,提升城乡商品流通的效率,加快新零售发展步伐。

公司以西北、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其中将抢抓自贸港政策红利,加大对岛外、境外优质合作资源的对接,拓展多元型购物场所,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购和岛内免税商店。此外,面对重整后的新形势,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提高经营发展速度。

(3)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各部门核心事项,制定了关键岗位职责,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工作;建立健全了请休假管理规定、考勤管理规定、加班管理办法和违规违纪处分规定等制度;公司建立了选聘人员实习期、试用期和岗前培训制度和员工综合素质提升方案等,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公司落实了员工绩效管理,实施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体系;公司加强员工关系管理,做好劳动合同及人事档案管理,确保合法合规,规避法律风险。

(4)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为各股东及投资者创造价值的同时,还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障、农业精准扶贫和教育帮扶等方面,开展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和企业形象。

在安全生产方面,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强化排查与监督等方式,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绿色环保方面,供销大集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推行绿色办公,公司旗下民生百货节约水电费450余万元;供销大集旗下企业开展“地球一小时”、“禁塑令”宣传等环保活动。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管理有标准可循,旗下各商超企业在打造优秀零售品牌的进程中,均以快捷便利、温馨周到的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放心的购物环境。在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障方面,供销大集“以党建带工建”,各级工会委员会积极开展各类员工关爱活动,投入活动资金125.02万元,提升员工的幸福指数,打造“幸福大集”。在农业精准扶贫和教育帮扶方面,供销大集作为以“服务三农”为使命的上市企业,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基本方略积极投身教育扶贫事业, 2020年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社区扶贫等方面累计投入金额64.86万元。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国内防疫、民生物资紧缺,供销大集旗下商超在疫情最为严重期间坚持全国154家门店营业,全力保障百姓民生需求。同时,紧急梳理库存并调拨防疫物资进行平价销售,累计销售消毒水、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逾30万件,累计销售金额超350万元;超集好电商平台利用自身优势,在防护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多名员工牺牲春节假期,全力协调各方资源,筹措口罩、酒精棉等防护产品,主动向省电视台新闻工作者、机场边检人员捐赠防疫物资,累计提供口罩6000多个,消毒物资200余个,并为全体一线医护工作者提供超集好电商平台消毒产品减免政策,竭尽可能地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保卫战贡献一份力量;望海国际广场联合海南海研医疗机械经营有限公司连续开展三场公益活动,向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援鄂抗疫英雄致以慰问,并为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捐赠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5)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的企业文化理念,尊重员工,帮助员工,助力员工成才。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培训、员工手册学习等方式宣传企业文化,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当中身体力行。公司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了员工的使命感、归属感、责任感、荣誉感和成就感。

2.风险评估

公司从实现战略愿景和年度计划出发,建立了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组建风险评估团队,以《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导向,通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

信息,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外部因素,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因素,并通过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接受等应对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控制活动

(1)资金活动

公司为规范现金流管理,保证现金流平衡,下发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管理办法》,明确了融资和资金运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公司明确了对融资计划、授信管理、融资立项、方案编制及审批、融资合同签订、贷后管理等融资活动的具体要求。公司通过现金流计划编制及下发、资金调度及拆借等管理措施,对现金、银行账户、网银、票据、收支等进行管控。

公司明确了投资业务的管理范围、目标、不相容岗位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年度投资计划编制、项目遴选与备案、项目洽谈、初步调研、投资项目立项、方案实施、投后管理、项目处置等关键环节控制活动,保证公司投资活动有序开展。

(2)采购业务

公司针对批发、供销、直营及加盟、商超等不同业态,规范了商品采购业务工作流程,明确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采购业务的职责权限。公司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请购管理、审批、购买、付款等环节职责和审批权限明确,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公司规范了物资计划、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库存管理等物资供应管理流程及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公司定期检查和评估采购业务中的薄弱环节,优化管控措施,保证了采购业务效率和质量,确保采购业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

(3)资产管理

公司下发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供销大集车辆管理办法》和《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各级子公司针对行业特点及管控需求,已建立相对完善的资产管理办法。公司资产管理整体职责分工明确,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控制有效,资产财务记录、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完整。

(4)销售业务

公司牢记服务三农的使命,不忘城乡商品流通综合服务运营商的初心,践行新商业理念,形成全新的“供、销”商业模式,明确了批发、供销、直营及加盟、房地产、金融等业务模块的销售业务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同时完善了销售管理流程,内容涵盖

了客户开发与管理、销售价格管理、订单管理、发货控制、开票管理、收入确认、销售退回和销售考核等关键环节,保证了公司销售活动的有序开展,提高了销售工作效率。

(5)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研发应用工作,对新技术开发项目立项、项目评审、进度控制、试用评审、验收等环节进行了有效管控。根据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和技术进步趋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效应用,为公司智慧零售、供应链重塑、运营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6)担保业务

公司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制定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管理范围、担保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担保管理、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

(7)财务报告

公司在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等方面岗位分工和职责权限设置合理,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公司下发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分析利用及披露等管理程序及责任,注重财务内部稽核管理,保证了财务管理的有效性、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8)全面预算

公司下发了《供销大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规范了预算编制的原则、内容、流程,加强了预算执行与控制,落实了预算检查、执行监督与考核。公司切实发挥了预算管理的职能,保障公司资产及业务活动规范运作且有效监控,并为公司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提供了依据。

(9)合同管理

公司为落实法人治理模式,贯彻“合同管理即企业管理”理念,下发了《供销大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和权限,确定了分级、分类的合同管理体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实现了合同立项、文本拟定、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纠纷解决、结算、合同管理后评价及合同档案管理等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有效控制。公司合同行为规范,合同范本完善,合同审核规范,及时预警和处置合同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10)工程管理

公司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了《建设项目投资及开发立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目标成本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及不安全

事件管理标准,将安全指标纳入考核方案,固化了从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招投标/询比价、项目进度管控、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管理机制,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1)控、参股公司管理

公司依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对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经营目标责任制,针对重大合同管理、对外担保、投资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管控和监督,通过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汇报分析及日常管理反馈等方式掌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供销大集投后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已投资但未实际控制企业的管理内容,从投后管理期限、投后管理常设机构、投后管理内容、委派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与工作要求、对被投企业存在问题的处理、被投企业退出管理几方面加强对被投企业管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健全了对内、对外的有效沟通机制。在对内沟通机制方面,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梳理了信息系统开发与变更、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流程,不断加强系统操作培训、用户管理、系统监控与维护,防范经营风险,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秘工作细则》、《重大事项信息通报管理办法》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组织机构、范围和要求、信息收集和整理、信息披露程序的规范性要求,加强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包括重要会议公告、收购与出售资产公告、应当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有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编制审批及对外公布程序的管理。

5.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合规法务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及内部各单位经营活动进行合规监督与合规审查,提出改进意见;纪检监察部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离任审计、采购、营销、招商、工程审计等有关专项审计,并负责投诉举报调查。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2020年供销大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利润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2.外部审计机构发现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3.提交到上级单位及外部证监会、税务等政府监管部门的财务报告达不到要求,并遭受处罚。 4.公司其他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造成重大影响的缺陷。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总额2.5%≤利润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1.控制环境无效。 2.未针对复杂或者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建立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无相应的补救性措施。 3.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控制不足,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性。 4.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和程序。
一般缺陷利润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2.5%不构成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的0.25%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2.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关注并展开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3.重要管理人员或者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企业资产总额0.125%≤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的0.25%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2.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企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的0.125%不构成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2个。

1.1.1 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理财产品形成的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7亿元。

公司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的最终资金借用方为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原名“陕西供销大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投”)购买的“顺亿8号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00.00万元;海金投购买的“前海 55 号单一资金信托”、“前海 70号单一资金”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00万元;海金投购买的“青岛云洲平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理财产品,金额为470,0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海南酷铺日月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购买的“前海62号单一资金信托”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0.00万元。该事项未经履行正常审批程序,以及未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正尽全力配合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解决资金占用事项。目前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关联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将在重整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在重整期间及重整完成后,公司将持续推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1.1.2 存在未披露担保

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存在未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① 以定期存单本金及利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后被划扣

公司部分子公司存在以定期存单本金及利息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因主债务人

未按时还款,导致资金被动划扣,形成对关联方应收款,具体如下:

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信航鼎盛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多笔定期存单被划扣,金额分别为30,364.16万元、30,981.38万元、3,134.63万元、8,886.75万元、7,318.50万元、10,455.00 万元、6,273.00万元。公司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存在2笔定期存单被划扣,金额分别为20,884.50万元、10,442.25万元。

公司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多笔定期存单被划扣,金额分别为15,682.50万元、15,159.75万元、6,795.75万元、24,000.00万元、 16,000.00万元、 14,000.00万元、3,142.57万元、 7,332.66万元、 3,142.57 万元、26,000.00万元、10,475.22万元、52,456.94万元、9,427.70万元、 11,522.74万元、 5,237.61万元。

公司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供销链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多笔定期存单被划扣,金额分别为4,000.00万元、6,000.00万元、2,046.50万元、8,000.00万元、12,000.00万元、8,186.00万元、10,232.50万元、10,232.50万元、10,232.50万元、15,000.00万元、7,000.00万元、29,000.00万元、14,000.00万元、5,000.00万元、10,232.50万元、 10,232.50万元、10,232.50万元、9,209.25 万元。

② 以房产和信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责任均未实质履行

供销大集使用自有房产为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提供借款抵押,担保金额为8,624.39万元;供销大集为控股股东海航商控提供借款保证,担保金额为15,000.00万元;供销大集为关联方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保证,担保金额为50,0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房产为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抵押,担保金额为33,883.76万元;公司子公司长春美丽方民生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房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控提供借款抵押,担保金额为88,1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山东海航商业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房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控提供借款抵押,担保金额为217,79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海航货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保证,担保金额为14,965.94万元;公司子公司娄底新合作宸德置业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房产土地为供销大集第二大股东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合作集团”)关联方新化新合作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抵押,担保金额为10,000.00万元。

公司正尽全力配合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解决未披露担保事项。目前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关联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将在重整中解决未披露担保问题。

在重整期间及重整完成后,公司将持续推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内控管理

制度规范运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2020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经确认后已经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截至报告批准日,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毕。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经自我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影响。针对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报告批准日,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一报告期内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项,针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全面梳理重大交易审批程序和操作合规性审查,同时加强管理培训,强化对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学习,均已整改完毕;上一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上一报告期内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毕。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正尽全力配合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解决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事项。目前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关联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将在重整中解决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问题。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落实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制度、政策与流程,提升管理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管理意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及时发现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点关注财务、投资等重要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持续监督限期整改并评价整改效果。加强全员培训,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内部控制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签章页)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杜小平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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