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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2666号],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827,245.7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9,302.64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234,219.3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33,723.7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33,723.75元。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一)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21年~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62%、16.38%、16.68%,公司未来期间仍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引进等方面,全方位加大科研投入保障技术先进性、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333,723.75元,每股可供分配的利润低于0.01元,数额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同时公司

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报告书中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中说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5,000万元”及“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则需以公司自筹资金支付25,000万元的现金对价。综上,在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 2023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促进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让股东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

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更高的盈利水平,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让股东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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