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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影响较大,但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并选择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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