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向钱潮: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管理层对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销售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2021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销售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二、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精神,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1,184.9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相互担保。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6,504.52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24%,未超出有关规定。

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为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

3、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如实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七、《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持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担保系因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支持业务发展,因此,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相关下属子公司日常运作的正常开展,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获利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九、《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向合营公司委托贷款,合营公司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委贷资金回收困难及逾期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亦无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十、《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坏账核销事项。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十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

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杨正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立群、邬崇国、潘斌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