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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麦A: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信息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3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4-2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3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下述议案2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 2024年 4 月 2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20000万美元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对此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6层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特别提示:

1. 上述第3、4、5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覃衡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刘红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安礼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4.01选举葛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杨光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5.01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袁苑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股权证明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11日,工作日期间9:30-16:3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道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中央公园广场A7写字楼6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竺君,郭治联系电话:(010) 56718110;传真:(010)5924617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中央公园广场A7写字楼6层邮政编码:100026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网络投票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53”;投票简称为“安道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提案3,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4,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5,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3.01选举覃衡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刘红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安礼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4.01选举葛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杨光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5.01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袁苑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 “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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