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道麦A: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通知了所有董事,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视频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长覃衡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安礼如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提名覃衡德先生、刘红生先生、安礼如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提名葛明先生、杨光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关于修订《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 关于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持续的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ADAMA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直接或间接通过其下属一家子公司)计划向公司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境外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信贷额度。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20000万美元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覃衡德先生及刘红生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年 5月 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第六项议案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第二项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二项及第三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六项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非独立董事

1. 覃衡德

覃衡德先生,中国公民,1970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臻达先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北红旗电缆厂副总会计师,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 年 7 月加入中化,先后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曾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农业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先正达集团中国党委书记、总裁,先正达集团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官,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以及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覃衡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职外,覃衡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覃衡德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覃衡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2. 刘红生

刘红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高级顾问。刘红生先生 2000 年加入中化集团,在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板块担任多个职务,并于 2016 年出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合盛农业集团董事长。2018 年刘红生先生被进一步任命为中化集团化工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 年,刘红生先生被任命为先正达集团中国党委书记、总裁,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加入中国中化前,刘红生先生曾在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任职。刘红生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哲学学士学位,后获上海海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刘红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任职外,刘红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红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刘红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3. 安礼如

安礼如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化学工程、工商管理双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苏麦道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和首席执行官,本公司董事长,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目前同时担任Adama Solutions董事及执行副总裁、安道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先正达集团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安礼如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先正达集团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任职外,安礼如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安礼如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安礼如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独立董事

1. 葛明

葛明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于 1983 年获得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西方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及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监事,北京华明富龙财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葛明先生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及高级顾问。

葛明先生此前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自2020年11月至今,葛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葛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葛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情形;葛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2. 杨光富

杨光富先生,中国公民,1970 年出生,农药学博士,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华中师范大学农药化学研究所讲师、副教授及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院长、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助理等职务。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绿色农药全国重点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主任、智能生物传感技术与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农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杨光富先生主要学术兼职包括: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五、六届化学化工学部委员、农业农村部农药产业发展指导专家组成员、中国化学会会士、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理事、中国化学会农业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化学会化学生物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植物保护学会副理事长等。自2023年12月至今,杨光富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光富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杨光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杨光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杨光富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杨光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