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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广大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1、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预计,实际发生情况与年初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公司收购银河机械造成关联方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统一采购等原因导致的,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部分差异金额较小并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事前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预计依据充分,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部分煤炭产品进行线上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议案》,我们对该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前核实,认为该关联交易是按照甘肃省统一部署,煤炭销售线上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营销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煤炭交易价格执行销售合同价格,交易实行统一结算,关联资金往来是省内煤炭市场发展所趋,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煤炭产品进行线上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议案》,根据规定,公司8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两个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综合考虑了关联方资质、业务能力和履约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部分煤炭产品进行线上交易,是甘肃省煤炭交易市场改革和市场体系完善的必然趋势,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煤炭交易执行销售合同价格,统一结算构成关联资金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事项。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各项规定及监督制度体系,改进及优化各项业务流程,有效组织实施各项内部控制活动与管理监督职责,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是充分、有效的,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因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先期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资金投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相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事宜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额度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建忠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陈建忠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其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关于董事、高管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除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的董事之外,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业绩考核情况、安全生产等因素考核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推动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13,2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已经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郭秀才、庞国强、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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