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的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此次调整后,公司本部职能部门共23个,分别为:华北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川渝营销中心、生产运营中心、资产运营中心、新能源事业部、再生水事业部、投资发展中心、技术研发部、数字信息中心、工程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法律风控部、审计部、安全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