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积极适应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的形势,提升在各类市场化交易中的协同效应,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强化各类交易风险防控,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以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此作为公司电力交易、碳交易的专业化运作平台和公司综合能源领域的投资平台。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投资设立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