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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7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万山先生、张学权先生、陈明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董事将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董事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请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定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2月5日

附:简历

万山: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广东省委宣传部讲师团副主任科员、驻揭阳市榕城区永东村“十百千万”工作组组员、广东省委宣传部讲师团教研室副主任、广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现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万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学权: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进入公司工作,1996年10月至12月在原碘钨灯车间工作,1997年1月至2002年8月先后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工作,2002年9月至2008年5月任灯具车间主任;2008年6月至2016年8月任企业管理部部长,2016年2月至 2018年12月兼任办公室主任、投资部部长;2010年7月至 2017年6月任公司科室党支部书记;2015年7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

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南宁燎旺董事、佛山科联执行董事。张学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前,张学权先生持有公司 73,052 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明杰: 男,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历任广东省人民广播电台政文部副监制、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党群人事部高级主管、副部长、部长、团委书记;现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明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勇:男,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9年10月至2008年6月先后

任灯丝车间设备副主任、主任;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高明日光灯厂长和高明分厂厂长;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别任生产部、OEM部、机械动力部、基建部部长;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工会主席;2015年7月至2021年12月27日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8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前,张勇先生持有公司77,596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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