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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董事长的选举是在充分了解被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被选人具备担任拟任职务的资质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拟任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选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被提名人孙培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所应具备的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培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赵海波先生、张坤杰先生、钱海先生、夏松乾先生、孟祥吉先生、伊成儒先

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前述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1.聘任赵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聘任张坤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及财

务总监;

3.聘任钱海先生、夏松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4.聘任孟祥吉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5.聘任伊成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的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王大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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