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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8、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0,203,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3762%。(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667,51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1936%),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4人,代表股份数169,917,3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931%。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286,5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083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分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光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选举郭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3)选举谢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

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4)选举贺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5)选举邹超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6)选举王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7)选举黄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8)选举黄燕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9)选举王怀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50%。

(10)选举窦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11)选举安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7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2、分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周优芬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5%;反对票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票5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332%;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9%。

(2)选举李微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5%;反对票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票5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332%;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9%。

(3)选举罗宏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169,927,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5%;反对票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票5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78%;反对218,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332%;弃权58,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晶、冯楠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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