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加强公司管理,防范风险,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