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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交易余额不超过11.99亿美元(主要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况

(一)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目的

近年来,公司海外出口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出口业务收汇包括美元、澳元、欧元等外币,而公司海外出口业务确定收入到实际办理结售汇之间有一定的账期,同时,进口业务签订合同与付汇之间同样存在时间差,在各外汇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将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保障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方式和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品种均需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外汇风险管控原则。

(三)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年度交易余额不超过

11.99亿美元,业务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单笔业务交割期间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资金来源

远期外汇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拟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交易,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者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外币/人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形成损益。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不可撤销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或因客户违约引起的应收账款逾期,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或无法按期交割造成公司损失。

3.银行违约风险:如果在合约期限内银行出现倒闭等违约情形,则公司将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经办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的相关风险。

5.法律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银行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取得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

2.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外汇资金管理要求,同时设立外汇管理专员,制定了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

(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了控制银行违约风险,公司选择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银行是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中资银行及部分规模较大的外资银行(如大华、华侨、东亚等),此类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其发生倒闭而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非常低。

5.为了规避操作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操作流程和责任人,可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6.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将从法律上加强相关合同的审查,并且选择资信好的银行开展该类业务,控制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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