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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关于拟按51%的持股比例向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8-2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按51%的持股比例向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无息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渝开发”)第十届董事 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26 年第四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重庆恒诚融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融智公司”)持有的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事宜。(具体内容请查阅2026 年7 月18 日及8 月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041、 2026-044)

2026 年8 月6 日公司与恒诚融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公司将持有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进而享有 黄葛晚渡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为保障黄葛晚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黄葛晚 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拟在完成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按 持股比例向其提供不超过1,530 万元无息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工程款项及日常 经营支出。申请提款时间不迟于2026 年10 月31 日,于2026 年12 月31 日前偿 还本金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与黄葛晚渡公司拟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收购黄葛晚渡公司51%股 权成功实施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工程款项 及日常经营支出。该事项不占用公司核心业务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 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 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6 年8 月6 日,公司与恒诚融智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公司将持有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进 而享有黄葛晚渡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因黄葛晚渡公司目前无相关收 入来源,项目开发贷放款前资金缺口将持续存在,故开发贷放贷前需要双方股东 按持股比例提供持续性的资金支持。经测算,公司拟在其完成51%股权工商变更 手续后,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1,530 万元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工程款项及日 常经营支出。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 无需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履行完审议程序及工商变更手续后,公司将与黄葛 晚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黄葛晚渡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12 月29 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建村509 号附31-33 号(自主承诺)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恒诚融智投公司持股49%,渝开发持股51%

6.法定代表人:肖雪枫

7.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9.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数据:资产总额2,209.94 万元,负债总额1,209.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00.72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72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 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万元。

1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黄葛晚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26 年7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对黄葛晚渡公司51%股 权收购及相应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将按51%的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 供金额为14,253,463.24 元的财务资助款项,专项用于其偿还恒诚融智公司的其 他应付款项,本财务资助不计利息,黄葛晚渡公司有资金结余时,按照股东双方 股权比例等比例同时归还,并签订相关财务资助协议。(具体内容请查阅2026 年7 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12.黄葛晚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黄葛晚渡公司其他股东的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1 月28 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 号投资大厦第27-28 层

4.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整

5.股权结构: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6.法定代表人:张家华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 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 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企业总部管理;土地 使用权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 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经纪;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 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 服务,养老项目的研发、策划及管理,组织养老项目的建设及养老院的经营管理, 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恒诚融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9.黄葛晚渡公司完成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渝开发与恒诚融智公司遵循同股

同权的原则,分别以51%和49%持股比例对黄葛晚渡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贷款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股权转让协议》等规定,本 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 同,并共同遵守。

(一)借款额度:不高于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万元整。在乙方取得开发贷款 后,按乙方资金缺口自动调减该借款额度。

(二)借款用途:仅限于乙方用于支付公司工程开发支出和日常经营费用。

(三)借款额度期限:可借款额度申请提款不迟于2026 年10 月31 日。

(四)借款利率:本借款不计息。

(五)提款方式:乙方遵循同股同权的原则,按照自身资金情况在甲方需借 出款项日提前10 个工作日同时分批向股东双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提款,提款申请应当附有乙方的提款用途明 细,甲方按对乙方51%持股比例借出款、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与 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同时按对乙方49%持股比例借出款。

(六)还款日期及方式:所有借出款均于2026 年12 月31 日到期,可提前 还款。所有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此外,乙方遵循同股同权的原则,在取得 开发贷款后10 日内按股东双方持股比例,同时同比例偿还本金。

(七)违约条款: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本金且未签订借 款展期协议的,属乙方违约,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日息万分之五对逾期借款本 金计收罚息,直至清偿为止。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拒绝后续借款,并有权要求

乙方立即归还所有已借款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黄葛晚渡公司 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以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已充分评估其资 信状况及偿债能力,该事项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监控其经营情况、财务结构及 资金流向,督促其在资金结余时按照股东双方持股比例等比例同时归还借款,切 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按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同股同权 原则,资助资金项主要用于黄葛晚渡公司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以保障项目 开发建设稳步推进,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监控其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在 资金结余时按持股比例等比例还款,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73,153,463.24 元(含 已经董事会审议尚未向黄葛晚渡公司实际提供的资助金额14,253,463.24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6%,其中: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 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7,500,000 元,对控股子公司重庆渝加颐置 地有限公司(持股51%)实际提供财务资助323,850,000 元,对黄葛晚渡公司拟 提供财务资助29,553,463.24 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 务资助总余额为2,25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6%, 为向参股公司朗福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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